2024年渭南师范学院招生指南
本文整理了2024年渭南师范学院的招生章程,内容涵盖学校办学性质、招生计划、报考要求、录取标准、收费标准、奖学金等相关信息,具体内容如下,供考生参考。
渭南师范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保护学校与考生的权益,规范渭南师范学院的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渭南师范学院,英文名为Weinan Normal University,官网地址为http://www.wntc.edu.cn,具体校区位置如下:
1. 渭南师范学院朝阳校区:陕西省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邮政编码714099。
2. 渭南师范学院富平校区: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怀德大道西段,邮政编码711700。
第三条 渭南师范学院是陕西省所属的普通本科院校,设有朝阳、西岳、汉马、富平四个校区,教学科研设施总值为1.88亿元,馆藏图书245万本,电子书160万册,拥有25个中外文数据库,数字资源覆盖所有学科。学校设有15个学院和其他相关教育学院,开设60个本科专业,涵盖10大学科门类,招生范围涵盖全国,现有在校生2万余人。
第四条 学校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是一所公办本科高等院校,所有本科生均为全日制。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将获得渭南师范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将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对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录取后可享有渭南师范学院与俄罗斯莫斯科国立师范大学的双重学籍,采用“4+0”培养模式,学制为四年,完成学业并达到相应标准的学生,将分别获得渭南师范学院及莫斯科国立师范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本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阳光招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渭南师范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计划、政策和相关规则,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招生的副校长和纪委书记担任,成员包括教务处、学生处及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负责人。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九条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学校将制定分省分专业的招生计划,并确保招生机会公平,优化生源结构,依据各省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调整各专业的招生规模。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学校在分省分专业的招生计划中,保留不超过1%的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解决生源质量问题或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按照“招办监督,学校执行”的原则进行,录取过程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并监督。
第十二条 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和政策,学校将确定相应的投档比例。
第十三条 各专业(类)不设置性别比例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享有同等录取机会。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接受各省关于加分政策的相关规定。
面貌端正、身材匀称、举止得体,无明显的“0”型或“X”型腿、无关节畸形;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或纹身,且无口齿不清、反颌等异常。男性身高要求172cm至185cm,女性身高要求162cm至175cm;视力要求:女性矫正视力不低于0.5,男性视力要求裸眼或矫正不低于0.7。
第十四条 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若考生分数相同,将按所在省的位次优先录取。若所在省无位次,则依据语文、数学、外语等科目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如果专业无法满足,考生若同意调剂,学校将根据投档成绩和体检情况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
第十五条 在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学校将严格按照各省的选考科目要求及相关政策进行录取。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s://www.211g.cn/yxk/zszc/ptgk/392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