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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8-05 17:36:02

2024年<a href=https://www.211g.cn/tag/shando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山东</a><a href=https://www.211g.cn/tag/chengshi.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城市</a>服务<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iy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职业</a><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了2024年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内容包括办学类型、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学费标准、奖助学金政策学校地址等信息。详细内容如下,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

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政策,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809。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烟台市高新区科创西路60号。

第六条 学院性质及层次: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招生机构:学院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计划,决策重大招生事项。招生与就业处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具体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第九条 监督机构: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申诉电话:0535-2246611。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

第十条 招生专业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官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我院根据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需求,结合办学条件与专业设置,制定招生计划并报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具体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就业网(https://www.sdcc.edu.cn/zhaojiuban)等平台发布

第五章 招生条件与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招生条件

1. 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学院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招生部门决定。

2. 对于考生选考科目学院没有特别要求。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无专业语种限制。

第十四条 性别要求: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 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体检标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1.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 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收投档;若首次投档考生不足,将根据高分优先的原则征集后续志愿考生。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则按“志愿优先,高分优先”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不足则按后续志愿进行录取

(2)专业安排遵循“志愿优先,高分优先”的原则。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达到计划,则该专业不再录取其他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人数不足,将按第二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若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计划,服从调剂的考生将根据空缺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 录取资格确认时,考生的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且无单科成绩要求。

4. 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教育厅规定的专业类别进行录取

5. 艺术专业录取按《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执行。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费标准依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校学费政策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执行。

第十八条 退费标准依据国家及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院通过奖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具体条件与标准按学院规定及省相关文件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与复查

1. 新生需凭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政治、文化及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发现问题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 在报名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或违规行为,将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并取消其入学资格,档案退回户籍所在地。

第二十一条 证书颁发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由学院颁发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二条 专升本相关事项依据当年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进行入学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转专业的相关事项依据上级文件及学院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及上级政策不符,以相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第二十六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亦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费用。任何以“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的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5-2246625

学院官网:https://www.sdcc.edu.cn/

招生就业网:https://www.sdcc.edu.cn/zhaojiub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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