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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青岛电影学院招生简章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6-14 17:34:02

2024年<a href=https://www.211g.cn/tag/qingdao.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青岛</a>电影<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为大家提供了青岛电影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的相关信息,内容涵盖了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名要求、录取政策、学费标准、奖助学金政策以及学校地址等,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青岛电影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确保青岛电影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相关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电影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电影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各方监督,包括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公众。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青岛电影学院

学校代码:1432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青岛市黄岛区金沙滩路689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民办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事务,并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常设机构,负责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执行国家招生政策,组织和实施各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计划专业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以及学校官网等途径公布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为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

第十三条 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 考生需符合思想政治素质要求,身体健康。除了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需符合我校的专业要求:

1. 所有考生须具备正常听力。

2. 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听力正常,身体无畸形,无明显的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疾病。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一)录取规则

1. 考生需参加艺术专业的统考(或联考),并且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要达到所在省艺术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专业要求择优录取

2. 对于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未组织专业考试艺术专业,依据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3. 非艺术专业则根据普通招生方式进行录取

4. 录取通知书由学校校长签发。

(二)专业录取要求:

1. 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录音艺术艺术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绘画、动画、漫画、新媒体艺术、动漫设计、影视制片管理专业要求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年各省艺术专业的控制分数线。

(1)山东省及其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综合分择优录取

(2)其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则依据考生的志愿和考试成绩顺序录取成绩相同者,优先考虑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2.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新闻学、影视技术、广告学、电影制作、虚拟现实技术专业依据文化成绩排序录取,条件相同者优先考虑语文成绩较高的考生。

3. 对于进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如山东上海浙江等),我校将遵循相关省市的政策

4. 若考生对录取专业有疑问,我校将提供解释。

第五章 学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费标准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校学费收费政策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执行,退费则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多种资助方式,包括奖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等。具体资助政策依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并参照《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执行。

第六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十九条 学校为全日制本科院校,完成培养方案并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将获得毕业证书;符合学位要求的本科生将授予学士学位证书,证书上将注明青岛电影学院

第七章 联系方式与考生须知

第二十条 联系信息

1. 地址:山东青岛市黄岛区金沙滩路689号

邮政编码:266520

2. 咨询电话:(0532)86703000、86936825、86936976

招生监察电话:(0532)86703766

学校官网:www.qdfa.edu.cn

第二十一条 考生须知:

考生需根据省级招生部门的要求报考我校专业,特别是艺术专业需参加所在省的统考,不再参加校考。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课考试

学校考试作弊实行零容忍政策,任何作弊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资格复查,合格者注册学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招生事宜,对于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个人或机构,学校将依法追责。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青岛电影学院解释,未尽事宜将按上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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