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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英才学院招生计划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7-21 11:16:02

2024年<a href=https://www.211g.cn/tag/shando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山东</a>英才<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了2024年山东英才学院招生章程,包括学校的办学类型、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内容,以下为具体详情,希望能为考生提供参考。

山东英才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落实依法招生、公正选拔新生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部门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此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英才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山东英才学院学校代码:13006。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南校区:山东济南市高新区英才路2号。

北校区:山东济南市济阳区崔寨。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政策计划的制定,并指导招生工作的实施,所有重大招生问题均需集体研究决策。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负责具体招生工作的组织和执行。

第八条 学校设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招生工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公布招生方案执行,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专业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招生网站等途径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及各省教育部门发布的文件规定进行。

第十一条 录取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原则进行,不设志愿级差。

第十二条 在实行新高考改革省份,以“专业(类)+学校”的志愿填报方式为基础,考生须符合所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要求,采用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方式。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包括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

在其他省份,按当地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专业分配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若考生未能满足报考专业的要求,学校将进行专业调剂。对于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春季高考考生在山东省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美术专业本科和专科招生,使用各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考生需达到所在省规定的美术设计类文化录取控制线。

山东省,美术专业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投档。综合分计算方式为:文化成绩×50% + 专业成绩×750/300×50%。我校将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考生的专业

外省的美术类考生,按所在省的艺术类统考成绩录取。如所在省没有明确的投档要求,我校将依据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排序,若文化成绩并列,则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

第十四条 音乐、舞蹈专业本科和专科招生,使用各省的音乐、舞蹈类统考成绩,考生需达到所在省规定的文化录取控制线。

山东省,音乐和舞蹈专业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投档。综合分计算方法美术专业相同。我校将根据综合分择优录取

外省音乐和舞蹈类考生,将参照所在省的招生录取要求进行录取。如没有明确要求,我校将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所有考生必须通过思想品德考核,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执行。美术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外语类专业要求无口吃;学前教育专业要求体态端正、口齿清晰。

第十六条 英语类专业要求为英语语种,不进行口语加试;金融工程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专业要求外语成绩达到科目总分的70%以上。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调整招生专业,必要时会按规定调整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十八条 考生可以通过各省招生部门网站或学校招生网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九条 专升本政策将按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不设招生代理,对于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费标准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校学费政策通知》执行。退费将依据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办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多种资助方式,包括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具体资助标准和条件将依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及相关政策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者,将获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将授予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山东英才学院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如本章程与上级政策有冲突,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东英才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8253000,0531-88253001

监督电话:0531-88253050

传真:0531-88257501

学校网址:http://www.sdycu.edu.com

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zsw.sdycu.edu.cn/

电子邮箱:zsbycx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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