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庆理工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2024年重庆理工职业学院的招生章程,内容涵盖了学校的办学性质、层次、招生计划、报考要求、录取规则、学费标准、奖助学金政策、学校地址等方面的详细信息,供大家参考。
重庆理工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招生工作,保障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办学类型:重庆理工职业学院是一所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非营利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面向全国招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重庆理工职业学院 英文名称: Chongqing Polytechnic Institute
第五条 学校标识码:4150014725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巴南区东城大道588号(邮政编码:401320)
第八条 上级行政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九条 学校简介:
重庆理工职业学院自2020年3月20日经重庆市政府批准并通过教育部备案,成为一所全日制高职院校。学校规划占地1007亩,现已建设449亩的教学用地,位于重庆市巴南区。学校现有教职工387人,注册学生7110人,拥有教学科研设备价值3602.05万元,图书馆藏书192610册,校内实习实训场地48848.98平方米。学院下设智能工程、大数据、财经、卫生健康、城乡建设、通识教育与培训等多个学院,2024年新增虚拟现实技术、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智能网联汽车及智慧城市管理等专业。学校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理工大学(BCIT)建立了紧密的校际合作,共同培养国际化人才。
第三章 报考条件
第十条 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三校生(中专、职校、技校)及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外语语种不限;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2024年,我校将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并公布分省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若某些专业的报考人数与招生计划不匹配,经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同意,我校可对各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2024年,我校将在重庆、四川、云南、贵州、新疆、青海、海南、安徽、河北、河南、湖南、甘肃、江西、广西、山东、辽宁、湖北、浙江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的应届及往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我校。
(一)我校遵循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核考生的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素质,择优录取。
(二)性别比例要求:无。考生应根据身体健康状况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谨慎填报专业志愿。
(三)外语语种: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统一使用英语作为公共外语。
(四)我校根据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报考人数和招生计划,确定调阅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各地招生规定执行。
(五)专业录取办法:采取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志愿投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若某专业招生已满且考生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艺术类(美术)招生要求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加分与降分要求:对于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六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我校招生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分管副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各项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及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部门:重庆理工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处,负责人:陶老师,监督电话:023-61766576。
第七章 入学与复查
第十六条 入学及复查:根据教育部规定,新生应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需向学校申请请假。未按时请假或请假逾期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具体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如在校期间发现高考录取存在舞弊行为,将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七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规定,为在规定学年内完成所有课程并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经过国家电子注册,学历受到国家认可。
第九章 奖学金、助学金及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奖助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学生可申请以下奖助学金:
(一)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为3300元/年;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生源地教育管理部门办理助学贷款;
(三)学校为符合条件的贫困生提供困难补助并优先安排勤工助学,确保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
(一)各专业学费为8800元至12000元每学年,具体标准以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二)住宿费1600元/人每学年;
(三)退学及退费管理:如因故退学,学校将根据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按实际学习时间计算费用。
第十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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