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武汉学院招生指南
本文整理了2024年武汉学院的招生章程,涵盖了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相关内容,以下为详细信息,供各位考生参考。
武汉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2024年武汉学院全日制本科和专科招生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武汉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3634,湖北省招生代码C208,外省招生代码以各省公布为准)是经国家教育部及湖北省政府批准的民办本科高等院校,前身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学校地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黄家湖大道333号,招生网址:https://zs.whxy.edu.cn/。
第四条 我校招生对象为:符合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考生。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武汉学院成立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统筹和监督我校2024年的招生工作。
第六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主要负责:落实国家招生政策,确保各项招生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具体执行招生工作。
第七条 我校在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范围内,根据国家经济社会需求、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形势、各省生源情况等多重因素,独立制定、调整并实施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我校在年度招生总数内可适度预留计划,以调节各省考生生源的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九条 我校的各省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及专业报考要求将由省级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武汉学院严格遵循阳光工程,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考核并综合评价考生,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我校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调档比例要求,依据考生报名情况与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批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确保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能够顺利被录取。
第十二条 考生的专业录取将根据其投档成绩及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分配,按照“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若无法满足考生的所有专业志愿,且考生服从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退档。
第十三条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我校将遵循该地区的招生规则,按照“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具体要求参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将根据考生所在省市的艺术类统考成绩,执行各省的录取政策。如省内未明确规定,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双合格的前提下,艺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40% + 专业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五条 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将依据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若无特别规定,按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成绩相同时,以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依据。
第十六条 我校将接受各省招办关于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所有专业不设置男女比例要求,各专业之间无差额设置。
第十七条 我校将依据考生投档成绩录取,优先录取符合优录政策的考生。
第十八条 英语专业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要求为英语、法语或日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我校会计学(ACA班)及财务管理(CIMA班)为双语教学,外语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课程内容以英语授课。
第十九条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及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审核,具体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条 我校全部实施网络录取,且不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进行招生代理。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 我校的收费标准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按学校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按学年收取。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新生,学校将按相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本科专业学制为四年。完成教学计划内课程并修满规定学分,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符合毕业要求者,将获得武汉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专科专业学制为三年。完成教学计划内课程并修满规定学分,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符合毕业要求者,将获得武汉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430212
招生咨询电话:(027)81299766、81299767
监督邮箱:8140@whxy.edu.cn
学校网址:https://zs.whxy.edu.cn/
第六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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