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院校库 > 招生章程 > 普通高考

2024年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指南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8-17 11:40:02

2024年<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ongqi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重庆</a>航天<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iy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职业</a><a href=https://www.211g.cn/tag/jishu.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技术</a><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了2024年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内容涵盖了办学性质、层次、招生计划、报考要求、录取原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政策学校地址等信息,具体内容如下,供大家参考。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流程,保障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结合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全国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监督机制

第三条  组织机构: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决策,制定相关招生政策计划,讨论并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  常设机构: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常设招生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管理与执行工作。

第五条  监督机构: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招生工作,并监督整个录取过程,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与透明。

第三章 学校概况

第六条  学校全称: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4150010870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九条 办学地点:江北校区(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江津校区(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滨江路1号)、两江新区校区(重庆市两江新区两江大道1000号)

第十条  学校历史:学校于1984年由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最初名为“航天工业部西南职工大学”,后更名为“西南航天职工大学”。1999年,学校转型为“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更名为“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位于重庆市主城区,现有多个校区,总占地735亩,设有军士学院电子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智能信息工程学院等多个学院,开设40个专业,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目前在校生约15000人。

第四章 招生范围、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范围:2024年,学校将根据总体招生计划,面向重庆四川陕西吉林河北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考生。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各专业的具体招生计划以及相关说明,请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发布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学校专业的学费和住宿费将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详细收费标准可查询学校招生信息网)。若学生因个人原因退学,学校将按实际就读时间退还剩余学费及住宿费。

(一)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与匈牙利埃斯特尔哈兹大学合作开设软件技术专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项目。

办学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

办学层次:专科教育

学制:3年

招生方式:纳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

开设课程:软件技术专业(510203H)

中方证书: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外方证书:General Certificate (专科毕业文凭)

审批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批准书编号:PDE13HU3A20201131N

批准书有效期:2028年12月31日

学费:每年18000元/生,仅招收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二)定向培养军士生:该专业学费为每年8000元/生,学生需自行购置制式被服,费用大约3500元,具体费用视军种而定。

(三)普通专业学费:每年6200元至7300元/生,具体标准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的核定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学校将成立招生录取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体检要求:

(一)学校将依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体检标准。特别建议报考空中乘务、学前教育等专业的考生,需根据自身的视力、身高、形象等条件,参考行业标准谨慎报考。

(二)定向培养军士生的考生必须为2024年参加高考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得超过20岁(即2004年8月31日后出生),未婚,身体条件符合征集义务兵的要求。

第十六条 学校不限制外语语种,录取时可以选择任何外语语种,但所有新生进入学校后将统一学习英语作为公共外语。

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时不设置男女比例要求,亦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第十八条 学校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的招生政策,严格执行相关加分和降分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的投档规则进行录取。注:在内蒙古普通专业按“1:1”比例根据考生专业志愿进行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1)按照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无专业志愿级差。如某专业名额已满,愿意调剂的考生将被安排到相近专业,不愿调剂的则退档。

(2)同分考生的排序将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规则进行。

第二十一条 报考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将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统考成绩及投档方法,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二条 部分专业实行专业招生,例如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专业),这些专业的学生入学后将按学校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三条 其他未尽事项,将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s://www.211g.cn/yxk/zszc/ptgk/42913.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后台-系统设置-扩展变量-手机广告位-评论底部广告位

211高校网

http://www.211g.cn/

统计代码 | 豫ICP备2023023261号-1

Powered By 211高校网 大可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墨鱼部落格友情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