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州卫技学院招生简章
本文提供的是2024年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章程,涵盖了办学类型、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定、收费标准、奖学金政策、学校地址等各方面的信息,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开展,并有效保障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结合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的全面考核标准,进行综合评价和择优录取。招生过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592
第五条 学校地址:
白云校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802号;邮政编码:510450
天河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洞渔沙坦西坑大街1号;邮政编码:510520
从化校区: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大江路18号;邮政编码:510925
永福校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东横路60-1号;邮政编码:51018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学业证书:对于在我校注册并按时完成专业要求的学生,将颁发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证书。退学的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成员包括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负责贯彻实施教育部及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招生政策,制定学校的招生章程、规定及细则,确认招生规模和调整计划,具体执行招生工作,处理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招生细则制定招生计划、组织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日常事务。所有招生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考试命题相关规定,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与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监察小组,全面监督招生工作。录取期间,还将成立信访小组,专责处理考生及社会的投诉、申诉等事宜。
第十四条 我校的招生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的具体招生计划和要求,以各生源省(区、市)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 通过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方案的定向培养考生,将享受免学费和住宿费政策,且单独进行院校专业组的招生。入学后,一般不得转学或转专业。学生须与定向县(市、区)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服务6年。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结合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进行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需符合广东省高考科目要求,其中涉及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需合格。具体要求以当年广东省招生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可根据各省的投档规则和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及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且高考成绩符合最低分数线时,依据考生的总分、专业志愿和学校的录取原则进行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依据省(区、市)投档规则,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考生的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如果该考生的第一志愿已满,则查看其后续志愿。若出现同分情况,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课程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若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未被录取且服从调剂,将按考生的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至同一院校内有空缺的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取消录取。
第二十四条 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谨慎选择报考。
第二十五条 关于加分或照顾政策,按照各省(区、市)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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