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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招生指南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6-24 17:10:02

2024年<a href=https://www.211g.cn/tag/sich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四川</a><a href=https://www.211g.cn/tag/yishu.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艺术</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iy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职业</a><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整理了2024年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涵盖了学院的办学类型、层次、招生计划、报考要求、录取原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以及学校地址等相关信息。以下为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规范招生的相关政策,确保2024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名称: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二、学院性质:由教育部备案、四川省政府批准,并由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

三、办学层次与学制:学院设有三年制的专科教育。

四、学历证书:学员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所有课程成绩合格,满足毕业要求后,将由四川艺术职业学院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五、办学地址:

温江校区: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366号

武侯校区: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5号

六、招生计划学院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社会需求、学院发展方向及办学条件制定。具体方案由招生就业处提出,经学院审定并报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七、录取原则:

(一)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依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综合评价德、智、体、美、劳全面素质,择优录取

(二)调档比例根据各省招生规定确定,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平行志愿一般为100%)。

(三)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将按所在省份政策进行加分提档录取

(四)在未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人数不足,录取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且不设置志愿分数级差。

(五)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将依据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考生未能满足所有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分数从高到低调剂至其他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退档。

进档考生同分的排序规则:若已显示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排序规则分值,则按该分值排序;若未显示,按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总和从高到低排列;若总和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和外语单科成绩

(六)艺术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专业考试成绩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2.对于艺术专业录取,考生必须满足各省规定的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要求,在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有特殊要求,则依照考生所在省的规定执行。

进档考生同分的排序规则:如投档成绩显示排序规则分值,则按该分值执行;如未显示,则依据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优先录取

3.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要求不低于1.73米,女生不低于1.63米。

八、其他录取要求:学院不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的比例,也不限制男女生的比例。所有考生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健康标准。对于外语语种,学院不限制报考语种,但入学后以英语为教学语言,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谨慎选择志愿。

九、招生计划调整:录取过程中,学院将根据生源情况和各省招办的相关规定,适时调整招生计划。已录取的考生不予更换。

十、联系方式:考生在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并确保录取期间电话畅通。如因通讯不畅影响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一、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其资格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学生将正式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若存在虚假信息,将取消入学资格。若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合继续在校学习,可根据医院诊断保留学籍并休学一年。

十二、录取信息公示:除各省招办公布录取信息外,学院将在官方网站(https://www.scapi.cn)公布录取结果,并于相关批次录取结束后20天内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三、费用标准:学院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及市场监管局相关政策执行学费和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将在不以营利为目的、且基于自愿原则下进行收取。

十四、奖助学金:学院为学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并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多项助学渠道。

十五、招生管理学院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实施,所有招生工作人员均严格遵守国家招生政策与法规,且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培训机构或个人参与招生,也不收取任何与招生相关的费用。

十六、章程解释: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十七、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8-61718111、61718005

通讯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366号

邮政编码:611130

学院官网:https://www.scapi.cn/

学院招生网站:https://zs.scap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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