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汇总了2024年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的招生章程,涵盖了学校办学性质、层次、招生计划、报考要求、录取标准、学费标准、奖助学金政策、学校地址等相关信息。详细内容如下,供考生参考。
2024年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招生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校自身的办学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成立于2001年,学校经教育部和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属于全日制本科高等教育机构,办学性质为独立学院。
2. 办学层次:本科
3.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4. 校址:主校区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空港工业园区无繁路69号,邮政编码:050700;小安舍校区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景源街26号,邮政编码:050073。
第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的学业期限内,按所在专业的毕业要求完成学业后,将由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颁发符合国家要求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本科学历证书;如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学校将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根据教育部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我校办学条件与发展规划,同时考虑国家政策、源源质量、就业形势等因素,确定各省区的具体招生计划。各省的招生计划将通过各省招生委员会和我校招生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 我校部分专业实行按大类招生。具体的招生大类及所含专业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计划中查阅,并可通过我校官网进行确认。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在入学后根据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六条 我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执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制度,并在各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录取过程公开透明,择优录取。
第七条 学校会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投档比例来调阅考生档案,通常不超过当地规定的最大比例。同时,学校预留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整各省报考情况不均衡的情况。
对于未进行高考综合改革的地区,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第一志愿满额,则进入第二志愿,依此类推。如果最后一个志愿仍未录取,并且考生同意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未满额专业,否则将被退档。专业之间不设分数差异。对于同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时将根据投档成绩、单科成绩、身体条件及综合素质等因素综合评定。
在实行“院校+专业组”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地区,录取规则与上述类似,专业调剂仅限于所投档的专业组内。如果考生未被录取且不服从调剂,则会被退档。
对于“专业+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地区,考生将按照投档成绩录取,且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根据单科成绩、身体状况和综合素质评价来综合排序。
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规则为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根据专业志愿排序进行录取。
第九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教育部的高考加分政策,并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条 英语专业仅接受英语语种的考生报名,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所有公共外语课程及相关专业课程将按英语授课。
第十一条 体检和专业限制:录取前,考生需按教育部和相关卫生部门的规定参加体检。具体标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二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学校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贫困生认定工作。依据《河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实施意见》等地方文件,提供资助和帮助。
第十四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若发现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收费
第十五条 学费标准:各专业的学费标准请参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的招生计划。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考生可根据各省的录取时间查询录取结果,我校的录取信息也将在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官网及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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