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成都艺术职业大学招生简章
本文为您介绍的是2024年成都艺术职业大学的招生章程,涵盖了学校办学类型、层次、招生计划、报考要求、录取政策、收费标准、奖助学金政策及学校地址等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成都艺术职业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文件,为了更好地执行“依法治招、公正选拔、公平竞争”的政策,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保障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此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地址:
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津花源镇白云路115号;
眉山校区:四川省眉山青神县成艺路88号。
第三条 学校隶属于四川省教育厅,是一所民办全日制普通职业本科院校,性质为非营利性,招生计划为国家统招计划。学制及层次:本科标准学制为四年,专科标准学制为三年,专升本标准学制为两年。
第四条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颁发:学生毕业后,由教育部电子注册,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学业且成绩合格者,学校将授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学位证书,证书上注明学校名称:成都艺术职业大学。
第五条 学校主要以艺术设计专业为特色,涉及文、理、工、管等多个学科,学校设有环境艺术设计学院、美术学院、数字艺术学院、时尚设计学院、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电影电视学院、体育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文化与管理学院、传播学院等学院。
第六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以及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学校招生录取监察小组举报电话:028-69033333。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和录取工作,组长由学校负责招生工作的领导担任。主要职责包括:
1. 确定招生规模;
4. 讨论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招生录取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执行,确保公平、公正,处理招生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
第十条 学校还设立了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宣传、接待考生咨询及来信来访等工作。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学校发展方向及办学条件制定,由招生处提出建议并报校务会审核,最终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跨省招生计划依据各省人才需求及生源情况,分为对等交流计划和直批计划。具体实施方案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报教育部备案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遵循教育部“学校负责,各省教育厅、招办监督”的体制,按照当年的录取政策处理相关事务。
第十五条 调档比例按照生源地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各省的加分政策,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
第十七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所选外语语种,但入学后所有新生的外语课程均以英语为主。
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遵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 对于往届生、应届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学校一视同仁。
1. 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果,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录取。如考生未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调剂,将被调剂到其他未满额专业。
2. 对于同分考生,若省内有具体排序规则,按该规则执行;若无排序规则,则根据语文、数学、外语总分及单科成绩排序。
1. 必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统考并达标,同时文化课成绩也需符合所在省的合格线。
2. 招生时按照生源省的投档规则执行,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 如专业志愿未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及调剂规则,调剂至其他相同类别未满额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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