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警察学院招生简章
本文将介绍2024年四川警察学院的招生章程,涵盖了学校的办学类型、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学金信息及学校地址等内容,以下为详细信息,供大家参考。
2024年四川警察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普通高考招生工作规范进行,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四川省公安厅、教育厅等相关部门的规定,结合四川警察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此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及藏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在招生过程中,注重政治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遵循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院地址:
(一)泸州校区: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186号。
(二)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云岭路36号。
第六条 学院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公安厅与教育厅共同管理,是全省唯一一所全日制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学院提供本科与专科两层次的教育,本科学制4年,专科学制3年。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由四川省公安厅领导,并根据相关规定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事宜。招生办公室隶属于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进行网上录取以及入学复审等任务。
第八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过程的监督,具体工作由纪律检查部门组织实施,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公安本科专业共9个(本科提前批):治安学、侦查学、禁毒学、公安管理学、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安全防范工程、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技术。
第十条 公安本专科专业仅面向四川省招生。招生计划的总数由四川省公安厅、省委组织部、教育厅等部门根据公安机关的年度录用计划确定。各专业计划数由学院根据公安部门的需求和学校的培养能力拟定,并报省公安厅审核,女生计划比例不超过15%,警犬技术专业仅招男生。
第十一条 法学专业面向部分省(区、市)招生。招生计划数根据学院的培养能力和相关省份的生源状况确定,并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报考公安专业及藏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的考生,需参加四川省公安厅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及政治考察,任何一项不合格将无法录取。具体要求请查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及学院官网的相关通知。
第十三条 报考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的考生不需要参加公安专业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及政治考察。预科期满后,若学生拟直升公安专业,需参加公安专业的相关考察,合格者可转入公安专业,其余学生将直升法学专业。
第十四条 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需符合思想政治考核要求,且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不需要参加公安专业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及政治考察。
第十五条 公安专业的录取批次及投档比例:公安本科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公安专科专业安排在专科提前批。考生未被录取不影响后续批次的录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将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合格且符合本批次分数线的考生中,按一定比例向学院投档。
第十六条 公安专业的录取遵循“分数优先,服从调剂”的原则,按照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并确定专业。如果考生未被其志愿专业录取,但服从调剂,将根据其成绩调剂到其他未满员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退档。若考生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和外语成绩(文史类),或者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和外语成绩(理工类)排序。
第十七条 藏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和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的投档和录取:藏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和少数民族本科预科考生,投档比例为100%,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按比例向学院投档。
第十九条 录取时,学院将根据各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进行录取,若同一考生有多项加分,取最高分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考生可以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平台或学院官网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将通过特快专递邮寄给考生。
第二十一条 学院所有专业的外语课程仅开设英语,建议报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选择。
第七章 复审复查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组织入学复审复查,复查合格的学生将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学生将根据相关教育和公安部门的规定处理,包括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毕业与就业
第二十三条 完成所有课程、学分及毕业要求的学生将获得四川警察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四条 公安专业的毕业生就业按《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执行;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就业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五条 警犬技术专业的学生只能选择警犬技术职位,不得专升本。
第二十六条 藏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四川涉藏地区的公安机关藏文职位。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校期间需穿着公安制服,并佩戴学员标志,实行警务化管理。
第二十八条 成绩优异的学生可申请奖学金,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国家政策申请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等资助。
第二十九条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照相关政策执行,服务性费用坚持自愿原则,且不得营利。
第三十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830-3108557、3109557
招生邮箱:SCJYZSB2022@163.com
纪检电话:0830-3110556
通讯地址: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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