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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成都大学招生简章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6-21 15:51:43

2024年成都<a href=https://www.211g.cn/tag/daxu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大学</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为您呈现了2024年成都大学招生章程,涵盖了学校的办学性质、教育层次、招生计划、报考要求、录取政策、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位置等方面的信息。详细内容如下,希望能为您的报考提供帮助。

成都大学2024年全日制本科及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开展学校招生工作,保障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相关法律和教育部门的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名为成都大学,英文名称为Chengdu University。学校成立于1978年,经过教育部批准,是改革开放后首批由地方政府办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模式,是四川省和成都市重点建设高等院校,也是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的运动员村承办单位。学校具有授予学士和硕士学位的资格,设有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同时设有博士后研究工作站。学校提供研究生教育和普通本科及专科教育。

第三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所选专业的学业要求后,将颁发成都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将获得本科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校招生工作将严格遵循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秉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推行“阳光招生”,为社会选拔优秀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成都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提供招生决策咨询,在制定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录取原则及其他重要事项时,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及专科招生工作,具体负责审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及结果等事项。

第七条 成都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是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实施普通本科招生考试录取等日常事务。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作为招生监督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招生工作也将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依据专业建设发展目标、就业情况和生源状况等因素,编制年度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经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将上报省教育厅及教育部审批,最终由各省招生部门发布

第十条 学校将预留少量招生名额,用于调剂各省份生源不均的情况。预留名额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这些名额的使用将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一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一)成都大学斯特灵学院:该学院由成都大学与英国斯特灵大学合作办学,经教育部批准,设立为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开设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网络与新媒体(中外合作办学)和休闲体育中外合作办学)三个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后,毕业时将获得成都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以及斯特灵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

(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该专业由成都大学与韩国嘉泉大学合作开办,学制四年。学生在校期间四年均在成都大学学习成绩合格后将获得成都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韩国嘉泉大学学习证明;或学生可以选择前两年在成都大学学习,后两年赴韩国嘉泉大学学习,毕业时将获得成都大学和韩国嘉泉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

(三)工程造价(中外合作办学):该专业由成都大学与韩国岭南大学合作开办,学制为三年。学生在成都大学完成三年学业后,成绩合格者将获得成都大学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遵循各省的投档规则,对于平行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不超过105%,顺序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各省的加分政策,依据加分后的成绩进行投档、录取专业安排

第十四条 体检要求: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 在考生符合政治思想品德和身体健康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当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学校可以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并根据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仍有缺额,将进行征集志愿。对于平行志愿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进行征集志愿,最终缺额将调剂到生源较为充足的省份

第十七条 普通专业录取原则:

(一)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入档案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分配。学校承诺不退档。

(二)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将依据各省制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如无统一规则文科(历史类)按语文、综合、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理科物理类)按数学、综合、语文、外语成绩排序。改革省份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

(三)若考生的所有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依据分数优先原则,随机录取到未满的专业。拒绝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

(四)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将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执行。

第十八条 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艺体类考生的专业成绩依据各省的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省份,将按四川省的相关规定执行,艺术类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择优,体育类则依据专业成绩排序。若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则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遵循普通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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