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江西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本文总结了2024年江西财经大学的招生章程,包括办学类型、学科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办法、收费标准、奖学金政策以及学校的地址等信息。以下为详细内容,希望能为考生提供帮助。
江西财经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我校2024年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顺利进行,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特别制定此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名:江西财经大学;学校代码:4136010421;性质:公立;学历层次:本科;学制:四年。
第三条 完成学业并达到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将获得江西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二、组织架构和工作人员
第四条 学校设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招生计划以及重大招生事务的决策。该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
第五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负责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管理与执行。
第六条 招生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计划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告。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学校依据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考生的专业需求、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就业前景以及考生对各专业的兴趣,制定具体的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规定,我校会预留不超过总招生计划1%的名额,用于调节各地生源的分布。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设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类型包括: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包括艺术类、体育类、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等)、外语保送生、运动训练类考生、澳门保送生、港澳台侨联考生及台湾地区学测考生等。
四、特殊要求
第十二条 根据教学计划要求,本校的外语课程主要采用英语教材及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应谨慎选择相关专业,商务英语专业仅接受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第十三条 体检要求:学校根据教育部及相关部门的要求,执行标准的招生体检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给予的政策性加分。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调整后的分数同等条件处理。
(一)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专业安排不设置分数级差。
1.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按“招生计划1:1”的原则,按专业志愿进行排序。
2.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本省的相关文件执行,投档后按专业组排序,择优录取。
(三)若考生未能满足所有专业志愿,且服从调剂,学校将不退档,转录至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录取满额时将退档。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按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时仅使用各省的艺术专业统考成绩。
(一)音乐学专业包括声乐、器乐方向,器乐方向只提供钢琴、古筝、萨克斯、小号四种乐器的培养。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的录取: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外语保送生、运动训练类考生、澳门保送生、港澳台侨联招考生及台湾学测考生,录取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及我校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九条 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
(1)如考生总分相同,会计学(ACCA方向)、会计学(CIMA方向)等专业,英语成绩高者优先。
(2)其他普通类专业,文史类考生按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的顺序,理工类考生按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排序。
(3)艺术类考生的专业分相同,按文化成绩排序,仍相同的按语文、外语、数学排序。
(4)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考生总分相同,按投档时的同分排位排序。
六、学费与住宿费用
第二十条 以下为我校2023年各专业学费标准,2024年学费标准将以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的批复为准。
学费:文科类每年4380元,理工类每年4940元,艺术类每年9600元,软件工程每年10000元,国际类专业每年14000元,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学费另行公布。具体收费信息请参见“江西财经大学财务处”网站。
住宿费:根据宿舍类型,费用为700元至1200元每年不等。
七、入学与资格复查
第二十一条 新生应按学校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未按期入学的须提前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复查,若不合格,依据相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艺术、体育类等特殊招生专业的新生必须参加专业复查,若发现与录取标准不符,或有作弊行为,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如在校期间发现资格造假或作弊行为,学校将取消学籍。
第二十五条 上述处理结果会报送至考生所在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八、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学校已建立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包括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相关资助。
第二十七条 被录取到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的学生不能转专业。
1.学校官网:www.jxufe.cn
2.招生网站:zsjy.jxufe.edu.cn/web/
3.招生咨询电话:0791-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s://www.211g.cn/yxk/zszc/ptgk/496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