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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审计大学招生简章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7-15 16:36:03

2024年<a href=https://www.211g.cn/tag/nanji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南京</a>审计<a href=https://www.211g.cn/tag/daxu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大学</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了2024年南京审计大学招生章程,包括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重要信息,希望能为各位考生提供帮助。

2024年南京审计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南京审计大学是我国唯一一所以“审计”命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作为我国审计高等教育的发源地之一,学校由教育部、财政部、审计署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学校的立校、发展、壮大均依托审计学科学校已经形成了一个以审计为核心,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文学及理学等学科相互支持、协同发展的专业体系,并逐渐发展为审计人才培养、审计科研、审计行业发展以及审计文化传播的重要平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并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相关招生规定,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招生政策,依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京审计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的招生,包括普通类、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等各类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京审计大学

学校代码:413201128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招生代码以各地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为准。

学校性质: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公立高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学校地址:

浦口校区:江苏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雨山西路86号;

莫愁校区:江苏南京市鼓楼区北圩路77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南京审计大学创建于1983年,1987年更名为南京审计学院,2007年学校以“优秀”等级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2011年成为教育部、财政部、审计署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并成为全国首批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2015年学校正式更名为南京审计大学,2022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入选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B类高校。2023年7月,南京审计大学审计专业硕士国际班的留学生收到了学校的回信。

学校目前开设44个本科专业,其中包括1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以及3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学校拥有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统计学)和1个博士后流动站(统计学),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第五条 南京审计大学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为“南京审计大学”。完成规定学业且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同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会计学(中澳合作项目)是南京审计大学与澳大利亚科廷大学联合开设的“3+1”模式本科项目。学生前三年在南京审计大学学习,第四年赴科廷大学学习,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南京审计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同时也会获得南京审计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及科廷大学商学学士学位证书(会计与审计分析方向)。

国际联合审计学院南京审计大学与法国SKEMA商学院合作建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采用“4+0”学制,开展本科学历教育。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南京审计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法国SKEMA商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南京审计大学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年度招生文件,全面贯彻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新生的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南京审计大学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规模、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招生章程等重要事项。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具体实施

第九条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招生工作小组,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招生宣传与咨询,招生小组的组长由学校任命。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严格的监督机制,既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管,也接受内部和第三方的监督,确保招生过程公开透明。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照中央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政策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校办学条件、就业形势及各省生源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招生计划。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将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学校将预留1%的招生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生源的不平衡情况,并将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如需调整招生计划学校将先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要求,全面落实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考核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素质,择优录取学校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公布招生计划,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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