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合肥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了2024年合肥师范学院的招生章程,涵盖了办学类型、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内容,以下是详细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肥师范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二、办学层级:本科
四、办学地点:
滨湖校区:合肥市黄麓科教园区书香路
三孝口校区:合肥市金寨路327号
五、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人数及计划以各省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六、录取原则与要求
录取工作遵循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秉承“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采用“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方式录取,不设专业差异。
(一)学校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和生源情况,合理安排分省分专业的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公布的为准。
(二)对进档考生,按照其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各省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三)在高考综合改革实施的省份,考生所报专业需符合选考科目的要求。其他省份的考生需符合报考专业的科类要求。
(四)对于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的考生,专业调剂仅限于同组内进行。如果考生的成绩不符合报考的专业要求且不愿意调剂,则退档处理。
(五)艺术类专业录取依据生源省的专业统考成绩,考生的专业课与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批次的录取控制线。我校依据生源省的艺体类投档规则,从高到低按投档成绩录取。
(六)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要求考生的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艺术类本科批次控制线,按器乐种类和招生计划,依据器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器乐成绩相同,综合分较高者优先录取。考生的器乐种类需与我校招生器乐类别一致。
(七)英语和商务英语专业仅接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八)学校与爱尔兰高校合作,开设制药工程专业(3+1)培养计划。
(九)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所有考生需具备合格的思想品德,未通过思想品德审查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七、其他事项
(一)各专业的学费标准由安徽省财政厅与教育厅审批,若收费标准发生变化,将依据安徽省价格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进行调整。
(二)学校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为学生提供多层次的奖助学金、社会资助、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充分支持。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申请、审核等程序获得相关资助。
(三)新生报到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按照规定处理。若发现有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地招生办公室处理。
(四)学校不会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也不收取任何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对于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本章程由合肥师范学院教务处(招生办)解释。若教育部或部分省份的招生政策发生调整,我校将根据新的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八、证书及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551-63674808、62836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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