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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保山职业学院招生指南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7-11 11:40:02

2024保山<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iy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职业</a><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整理了2024年保山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涵盖了办学模式招生要求、专业设置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政策学校联系方式等内容。希望能为考生提供有用的信息

保山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确保保山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保山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保山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4783(教育部编码)

第六条 学院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院

第九条 学院主管部门:保山市人民政府

学院业务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院成立了由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协调招生中的重大事项,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作为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主要负责招生计划的制定、招生宣传、录取工作及日常事务处理。所有招生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纪律,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招生录取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公正透明。同时,成立信访组,处理考生及社会的信访、投诉等问题。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

第十三条 2024年学院招生专业包括:食品智能加工技术、烹饪工艺与营养、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智能机电技术、应用化工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安全技术管理、跨境电子商务、老年保健与管理、农村电子商务、健康管理等。

第十四条 学院根据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学校办学条件,结合生源情况、区域发展等因素,制定具体的招生计划。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院严格遵循国家招生政策,按照云南省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在招生期间,若需调整招生计划,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 对于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学院将按照云南招生工作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七条 招生时,学院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专业录取。如果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已经录满,将根据其其他志愿专业顺序进行录取。若考生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学院将根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来安排其他专业。如果不服从调剂,考生将被退档。若出现同分情况,优先考虑专业志愿排位较前的考生。

第十八条 招生结果将通过保山职业学院官网及云南省招考院、云南省招考频道等官方渠道及时公布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院学费按云南省有关规定收费:学费为每学年5000元,住宿费为每学年800元(六人间)。

第二十条 国家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学生实行多样化资助政策,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学院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补偿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顺利成长。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规定进行体检资格复查。若体检或复查结果不符合录取条件,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若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行为,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学分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若不符合毕业条件,学生将根据规定处理,如肄业、结业或退学等。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学院不会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代为办理招生事宜。对于冒用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的行为,学院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相关政策有冲突,以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政策为准。未尽事宜,将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保山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大堡子社区保山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678000

学院官网:www.bszyxy.com.cn

联系电话:0875-3136856;联系人:张 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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