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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6-22 16:29:42

2024年西双版纳<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iy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职业</a><a href=https://www.211g.cn/tag/jishu.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技术</a><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为您整理了2024年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包括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要求、录取规则、学费标准、奖助学金政策学校联系方式等信息,供考生参考,以下是详细内容。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秉持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确立“立足西双版纳、面向东南亚、辐射全国”的办学定位,推行“励志、厚德、强能、精业”的校训,贯彻“团结办校、质量兴校、特色发展、科研强校、人才振兴、依法治校”的战略,推动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注重“双高”建设,利用独特的区位优势,结合区域经济发展,走特色办学之路,服务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察考生的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素质,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12826

第五条 学校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勐仑镇大学

第六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高等专科职业教育

第七条 办学性质:由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办学资格的公办高职院校。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制为三年。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要求,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招生政策计划,审定招生政策计划和工作方案,定期听取工作报告,决策招生中的重大事项,监督和检查招生工作全过程。

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副院长及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招生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招生分管领导。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招生录取工作,设立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办公室,负责招生录取及监督工作。

第十条 招生工作在招生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十一条 招生考试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负责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招生领导小组指导下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解决录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校办学条件和人才培养计划,结合生源情况、区域经济发展及政策支持等因素,综合确定各省(区、市)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专业信息,以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相关专业介绍可通过我校官网查询(网址:http://www.xsbnzy.cn)。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的分配遵循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合理安排招生规模和专业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的招生政策,执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择优录取录取时间按各省招生考试安排的批次进行,采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方式。

第十五条 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或云南省组织的“三校生”考试

第十六条 录取时,学校承认考生所在省(区、市)政策性加分。

第十七条 招生采取计算机远程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未满,考虑第二志愿考生。若无级差,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被调剂至相关专业

第十八条 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能满足计划,则接收第二志愿考生。

第十九条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排序;若文化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成绩依次比较,最终确定录取顺序。

第二十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第二十一条 对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傣医学、中药学、药学等专业,要求色盲、色弱及肢残者不予录取;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对女生身高要求160cm以上,男生身高要求170cm以上。

第二十二条 退档原则:按分数最低者优先退档。

第二十三条 录取名单将在云南招考频道(http://www.ynzs.cn)公布

第二十四条 录取计划调整需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批。

第六章 入学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经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后,我校将向考生发送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六条 新生需携带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入学,需向教务处和招生办公室请假,通常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逾期请假的,将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学校会在两周内复查其入学资格,复查合格者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按情况处理。

第七章 学校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费为5000元/年/生,具体收费标准依据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及云计收费〔2001〕799号文件执行。

第八章 奖学助困措施

第二十八条 学校鼓励学生努力学习成绩优异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

第二十九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建立资助体系,涵盖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奖学金、助学金等多种形式,确保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如与原章程有冲突,依照本章程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考试办公室解释。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信息

通讯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宣慰大道93号

邮政编码:666100

咨询电话:0691-2122932;2141371;8983035

监督电话:0691-2120191;8983029

学校网址:http://www.xsbnzy.cn

第三十三条 若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政策为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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