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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铜仁学院招生简章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7-29 15:46:02

2024年铜仁<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整理了2024年铜仁学院招生章程,涵盖了报考条件、录取规则、奖助政策信息。以下为详细内容,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参考和帮助。

铜仁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结合《铜仁学院章程》,学校严格落实“依法治招”政策,推动招生工作的公开透明,规范招生行为,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全称:铜仁学院

办学性质:公立

学校代码:4152010665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及研究生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全日制普通教育

学校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川硐教育园区启航路238号

第二条 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并修满所需学分后,学校将授予国家承认学历的铜仁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还可获得学士学位。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将严格遵循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铜仁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并领导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授权,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确定录取标准及审核录取结果等具体事项。

第五条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作为学校的常设机构,承担本科招生录取的日常事务。

第六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相关规定的落实。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合理制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经过教育部审批后,由贵州省教育厅下发,并由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计划专业以及录取批次信息请参照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公布内容,或访问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八条 任何通过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资格审查的考生,均可报考铜仁学院

第九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教育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谨慎选择专业志愿。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要求,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条 美术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体育专业要求考生无肢体畸形,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旅游管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无明显疤痕或残疾;护理学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厘米。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各专业录取过程中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十二条 根据专业要求,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没有限制,高考外语语种为日语的考生可选择日语作为公共外语,而其他语种考生将以英语为公共外语进行教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部分课程将使用英语授课。

第十三条 学校将遵循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和降分政策,按照调整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专业安排

第十四条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选科目必须符合我校专业的选考要求。

第十五条 普通专业录取原则

(一)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安排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投档成绩由高至低进行录取

(二)若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的文化总分较高的考生;若总分仍相同,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按语文和数学单科成绩排序。

(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与意大利马尔凯理工大学合作开设的本科教育项目,采用“4+0”模式。具体招生代码、招生计划信息请参考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公布内容。报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考生只能在同批次项目内调剂,未选择此类项目的考生不能调剂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不能转入其他专业学习。毕业与学位授予要求按本章程第二条执行。

第十六条 艺术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统考,并根据其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达到省控分数线。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考生投档成绩排序,若成绩相同,则优先按专业成绩,再按文化成绩排序。若成绩依然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排序。

第十七条 体育专业录取原则

体育专业考生须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需达到各省控制分数线。在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投档成绩排序,若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若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排序。

第十八条 特殊类型招生

(一)少数民族民汉双语班:仅限参加贵州省世居少数民族语言测试并达到合格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二)少数民族预科班:仅招收贵州省内少数民族考生,预科班为一年制,地点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独山校区。完成预科学习并合格后,考生可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第十九条 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和各专业录取情况,在教育厅的批准下,适当调整招生专业计划

第六章 入学与资格复查

第二十条 我校校长将签发或授权签发录取通知书。所有被录取的新生,需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报到。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需缴纳学费、住宿费及教材费等相关费用。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资格审查,任何伪造材料、冒名顶替者,学校将按相关法规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专业的考生,还需参加专业复测,复测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为毕业生提供全面的就业指导服务,并为其推荐就业机会。

第二十四条 我校建立了“奖、勤、助、补、减、贷”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提供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在内的多种资助方案,以帮助有需要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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