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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忻州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7-08 10:08:02

2024年忻州<a href=https://www.211g.cn/tag/shif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师范</a><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汇总了2024年忻州师范学院招生章程,内容包括学校办学性质、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学金政策学校位置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

忻州师范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忻州师范学院

二、院校代码:10124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六、办学形式:全日制

七、学校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顿奇东街1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忻州师范学院成立由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并讨论决定重要招生事务。

第五条 忻州师范学院的教务部为招生工作的主要执行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操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录取

第六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及办学条件,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各省生源情况及质量、毕业生就业等因素,制定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该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发布学校将设立1%的预留计划,用于调整各地生源不均及平行志愿投档时的录取问题。

第七条 录取规则

1.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及投档模式确定调档比例。

2.学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文史类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单科成绩进行录取,理工类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单科成绩;各科目分数完全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录取

3.对于报考公费师范生和优师专项计划的考生,进档后将按照生源所在地(市)和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分专业录取;户口所在地以高考电子档案为准。报考公费师范专业的学生,必须在入学前签订《山西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否则将失去录取资格

4.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分数清”的原则进行录取

5.对于有加分政策的考生,将根据各省规定执行。

6.报考我校“音乐学”、“美术学”、“舞蹈编导”和“书法学”专业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类别的艺术类统考成绩录取时将结合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的折算综合分数择优录取

7.体育专业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的体育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将依据各省的统一考试或测试成绩进行排序,若专业成绩相同,将按文化课成绩排序。

8.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必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的要求,按照当地的规定进行录取

9.英语、翻译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语种。所有非外语专业的外语公共课仅开设英语教学。

10.专升本的招生将严格按照山西省的相关规定和录取规则执行。

11.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

第四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八条 完成专业要求并按时毕业的学生,将获得忻州师范学院颁发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将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九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执行。

第六章 其他

第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据国家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复查未通过的考生,将根据招生政策进行处理。任何通过虚假手段获得入学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学校将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等资助措施,确保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二条 忻州师范学院录取通知书由院长乔永生签发。

第十三条 录取结果将根据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及时公布,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s.xztu.edu.cn

招生办电话:0350-3339920

招生办传真:0350-3339920

通信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顿奇东街1号

邮政编码:034000

第十五条 如国家或各省份的高考法律法规及政策发生变化,学校将相应调整。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忻州师范学院教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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