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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指南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6-28 18:19:43

2024年<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ejia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浙江</a><a href=https://www.211g.cn/tag/jingji.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经济</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iy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职业</a><a href=https://www.211g.cn/tag/jishu.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技术</a><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整理了2024年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括学校办学性质、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政策学校地址等内容。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二、院校代码12866
三、学校地址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学正街66号
四、办学层次本科  ☑专科
五、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证书的院校及种类

院校

名称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

种类

完成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将获得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对于参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完成联合培养方案并满足毕业要求,将同时获得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和合作院校颁发的相应专业证书。
七、招生管理机构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决策和指导,招生就业处负责具体实施学校纪委对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原则招生计划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发布招生计划为准。
九、预留计划学校无预留计划

十、外语语种

学校的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十一、健康要求考生的体检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相关标准执行。对于提前招生的特定专业,相关的身体条件要求请参见《2024年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新生入学后,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所选专业要求,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将按“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方式进行录取,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二)外语语种不限,专科层次生源无外语语种及最低分数要求。

(三)男女比例无特殊限制。

(四)不设专业分数级差。

(五)在实行专业+学校”平行志愿模式省份,考生的专业志愿须符合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并遵守当地招生部门的投档规定。符合条件的考生将被录取

(六)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若考生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有才艺加分的考生,若没有,则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考生若未被填报的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将根据投档成绩调整至未满员的专业

(七)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模式省份,考生需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并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若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有才艺加分的考生,之后按照单科成绩进行排序。

(八)各省加分政策遵循当地招生部门的规定。

(九)学校会依据浙江省的相关规定,执行高职提前招生和中职技能优秀免试生的录取标准。

(十)根据实际情况学校可调整招生计划,并向相关部门报备。

十三、收费标准学费标准不同专业学费标准从6000元到15000元不等,具体视专业而定。艺术类、跨国合作项目等专业学费较高。
住宿费标准住宿费根据寝室类型不同,六人间为1200元/学年,四人间为1600元/学年。
十四、奖助学金政策学校提供多种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同时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资助。学校还开设“绿色通道”帮助困难新生顺利报到。
十五、监督机制招生工作接受全社会监督,纪检监察部门提供申诉举报热线:0571-86928059。
十六、联系方式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官网:https://zsb.zjtie.edu.cn/

电话:0571-86928112、86928113

传真:0571-86928113

十七、其他事项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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