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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6-25 16:30:03

2024年<a href=https://www.211g.cn/tag/hen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河南</a><a href=https://www.211g.cn/tag/gongy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工业</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iy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职业</a><a href=https://www.211g.cn/tag/jishu.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技术</a><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了2024年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涵盖了办学类型、层次、招生计划、报考要求、录取方式、收费标准、奖学金政策以及学校位置等内容,以下是详细信息,希望能够帮助到考生们。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名: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2794,省内招生代码6262。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八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南阳市杜诗路1666号(孔明路校区);河南省南阳市工农路291号(光武路校区)。

第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条 学校简介: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1973年,曾隶属于多个国家机关,目前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河南省教育厅直接管理。它是河南省唯一一所隶属于国防科技工业系统的高职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和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试点院校,并被认定为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和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行国家及省级招生政策,决定重大招生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招生工作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其公正、公平。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结合教育部政策以及学校的发展需求,制定合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信息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过程中,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遵循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政策,具体录取方式如下:

1. 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依据教育部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

2.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3.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和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若考生的专业志愿未被满足,可根据是否服从调剂来调整专业

第十七条 报考广告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河南省的美术设计专业统考,并且文化课和专业考试成绩需达到河南艺术专科批次控制分数线。

第十八条 特殊规定省份录取原则如下:

1. 内蒙古: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2. 高考改革省份:按照相关高考改革省份的2024年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时不设男女比例限制,要求考生的思想品德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第二十条 外语要求:商务英语和应用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所有新生以英语进行外语教学。

第二十一条 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以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校的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最新规定执行,学费标准如下:文科专业为3700元/年;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等专业为4200元/年;理工类专业为4200元/年,部分专业为4800元/年;艺术专业为6000元/年;二年制软件类专业为8000元/年。住宿费标准:孔明路校区为800元/年,光武路校区为400元/年。

第二十三条 学校的资助政策如下: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退役士兵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为每年最高16000元;在校生或毕业生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可借款最高16000元。

(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还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奖励标准依据竞赛成绩等因素确定。

(四)助学金: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约3300元;退役士兵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五)勤工助学:学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困难的学生优先安排,每月可获得150-200元。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新生报到与资格复查:

1. 被正式录取的新生需携带录取通知书及相关证件按时到校报到。如无法按时报到,需提前招生办请假,并提供相关证明,最长请假时间为两周。

2.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任何非法招生行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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