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院校库 > 招生章程 > 普通高考

2024年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招生简章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6-25 17:20:02

2024年新乡医<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三全<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整理了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涵盖了办学类型、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学金等方面的详细内容。以下是具体信息,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南省相关政策,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章程。

第二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名为: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第四条 学校的国标代码为:13505;在河南省的招生代码为:6505。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新乡校区:河南省新乡市向阳路东段;

平原校区: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

第六条 办学层次:民办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部门:河南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设立了招生委员会,并下设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及招生录取纪律监督工作小组。招生委员会负责统一领导招生工作,由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及校友代表组成。

第十一条 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员会的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监督招生工作,并协调处理招生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招生规定,编制招生计划,组织录取工作并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部,负责招生的日常组织和协调。

第十三条 招生录取纪律监督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监督招生工作环节与过程,配合上级机关处理招生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违纪行为。该小组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审计部。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

第十五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地区,同分考生按照考生位次排序录取。考生的排序依据各省的规定,如未明确规定,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将用于排序。

第十六条 已进行高考综合改革的地区,录取规则将依据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对于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则按照第二志愿的顺序录取,依此类推。如果考生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且服从调剂,将按高分优先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予以退档。

第十八条 所有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考生入学后将以英语进行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九条 学校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不招收患有“可不予录取”或“不宜就读专业”的疾病的考生。

第二十条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将优先录取学校承认各类符合条件的考生的加分,并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为了调整生源的平衡,减少退档,学校将预留不超过1%的招生计划,并按规定报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审核。

第二十二条 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是“集体议事、共同决策”,录取过程中不退档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预留计划

第二十三条 学校将及时向社会公开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

第五章 入学资格复查

第二十四条 学校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如果其生活能自理且符合专业要求,并达到录取标准,学校将予以录取

第二十五条 新生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接受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甚至取消入学资格。对于通过欺诈手段获取加分或录取资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被录取的新生,需持有效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原件按规定时间报到,报到后将个人档案转至学校,接受全日制培养。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并通过考核的,将颁发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的毕业证书。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2024年本科专业的学费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技术、护理学等专业每生每年17000元;康复工程、药学等专业每生每年16000元;健康服务与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每生每年15000元;专科专业的学费按省发改委批准的标准执行。

学校的住宿费用按照豫发改收费[2017]17号文件规定,标准如下:

新乡校区:六人间800元/生/年;

平原校区:四人间1800元/生/年,六人间1400元/生/年。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为学生提供多种资助形式,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等,确保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九条 校企合作专业的收费标准与其他普通专业相同,不收取额外费用。如有乱收费行为,考生可拨打监督电话举报。

第七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与监督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我校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请考生和家长避免与非正规机构接触,防止被骗。

招生咨询电话:

0373-7351186, 7375432, 3831943, 3831880

电子邮件:sqxyzsbyx@126.com

学校监督电话:0373-7375672

考生申诉电话:0373-7375672

考生申诉电子邮件:sqjjjc@sqmc.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sqm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sqmc.edu.cn/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的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逐年修订。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授权教务部解释。如与国家或省的政策有冲突,以相关政策为准。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s://www.211g.cn/yxk/zszc/ptgk/59524.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后台-系统设置-扩展变量-手机广告位-评论底部广告位

211高校网

http://www.211g.cn/

统计代码 | 豫ICP备2023023261号-1

Powered By 211高校网 大可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墨鱼部落格友情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