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了2024年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章程,内容包括办学类型、学业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原则、收费标准、奖学金政策以及学校地址等信息,下面将详细介绍,供考生参考。
2024年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院代码:国标代码:12671,区内代码:795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院简介: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1956年,是自治区唯一一所以轻工为特色的高职院校。学校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校区被评为国家AAA级景区。学院目前设有15个专业大类,涵盖46个专业,紧密结合现代制造业、能源产业和服务业,逐步拓展到新型材料和信息技术产业领域。学校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尤其在食品药品、生物与化工等轻工类专业领域有着显著优势。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创新创业50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高校等多项荣誉,是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近年来,学校评为内蒙古“工匠学院”。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共同领导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 常设招生机构:学院招生就业处是负责招生事务的常设机构,负责具体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一条 职责说明:学院要求招生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招生政策,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根据不同省份、不同专业的需求,学院将招生计划报送至各地招生管理部门,经审批后向社会公开。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依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补录规则:若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专业招生计划未满,学院将在第二志愿及征集志愿中录取考生。如有个别专业仍未完成招生,学院可根据情况调整专业计划。
对于符合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要求的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方式,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据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某些专业仍有空缺,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将按投档分排序调剂至其他专业。不愿意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外的考生,采取“分数清”的方式录取,按考生的投档成绩和报考志愿优先安排专业,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考生可选择调剂至其他专业。
当录取分数线相同的情况下,学院会根据国家相关优先政策进行处理,具体优先级依次为:文科类、理科类、对口升学类考生。
第十六条 优惠加分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的加分政策,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外语语种仅限英语,其他语种慎报。
第十八条 录取批次:属于高职(专科)批次。
第四章 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体检标准:录取前,所有考生需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的相关规定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被调整至适合的专业。
第二十条 资助政策:学院建立了“奖、助、贷、补、勤、免”六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还设有“新生绿色通道”和“毕业生求职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新生入学后需要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按内蒙古自治区相关价格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毕业证书: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符合毕业条件的,将颁发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院名称:毕业证书上将标明“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十四条 证书类型:该证书为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五条 学院邮政编码:014035
联系电话:0472-3161111、3162222
学院官网:https://www.btqy.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jyc.btqy.edu.cn/
第二十六条 如本章程与学院的招生要求或政策冲突,以上规定以本章程为准。如果与国家法规、规章或上级政策不符,依照国家法规及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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