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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6-28 09:23:43

2024年<a href=https://www.211g.cn/tag/neimenggu.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内蒙古</a>丰州<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iy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职业</a><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为您整理了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内容涵盖了学校类型、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学费标准、奖助学金政策以及学校地址等信息。希望能够为考生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教育部门规定,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1429。青城分院代号778,中山分院代号N99(内蒙古自治区报考代号)。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证书。

学制:三年。

层次:专科。

第三条 2024年我院开设的专业包括: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学前教育、高速铁路客运服务、空中乘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交通运营管理、护理学、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大数据与会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工程造价、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宠物医疗技术、宠物养护与驯导、动漫制作技术

第四条 在大三下学期,学生可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的专升本考试考试合格者可继续就读两年,最终获得本科院校颁发的专升本毕业证书。

第五条 奖学金、助学金政策

1.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4400元、3300元、2200元。

2. 自治区奖学金:6000元/人;自治区励志奖学金:4000元/人;乌兰夫奖学金:10000元/人。

3. 学校可协助符合条件的考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政策依据自治区政府相关规定。

第六条 学费及住宿费

学生需按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标准执行。

退费政策:自报到之日起三天内可退全年学费及住宿费;自报到之日起一周内可退全年学费及住宿费的90%;自报到一周后但在一个月内可退全年学费及住宿费的70%;超过一个月但在学期内可退全年学费及住宿费的50%;学期结束后不予退还学费和住宿费。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八条 对于符合思想政治品德要求且身体健康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投档分进行排序录取。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即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专业名额已满且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依据考生的投档成绩调剂到其他未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剂,将被退档。

在同一投档成绩下,优先考虑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文科、蒙授文科考生按照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成绩优先录取理科、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成绩优先录取

对于来自内蒙古自治区外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可调剂到其他未满额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剂,则将退档处理。

第九条 对加分政策的考生,录取时将依据其投档分数进行平等对待。

第十条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和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入学前的面试,面试要求如下:

1. 身高:女生163cm-172cm,男生174cm-182cm。

2. 五官端正,体型匀称,肤色好。

3. 身体裸露部位(面部、颈部、手臂等)无明显疤痕或纹身。

4. 双眼矫正视力(E形表)不低于4.8。

5. 口齿清晰,语音准确,听力正常。

6. 无精神疾病史、无肝炎史、无慢性疾病。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正式生效。

第十二条 如有冲突,学院历年招生规定与本章程相悖时,以本章程为准;如与国家法规或上级政策有抵触,则以国家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该章程由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解释。

第十三条 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 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或学院招生网站的相关通知

第十五条 招生咨询

青城分院地址: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59号(招生办公室),就读地点:呼和浩特市高职园区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青城分院。

青城分院联系电话:0471-2692176

青城分院官网:https://www.qcdx.net

中山分院地址: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盛乐经济园区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中山分院。

中山分院联系电话:0471-3463989

中山分院官网:www.nmgzsx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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