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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莆田学院招生简章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5-24 11: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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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莆田<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了2024年莆田学院招生章程,内容涉及办学性质、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政策以及学校地址等相关信息,以下是具体内容,供大家参考。

莆田学院2024年高考招生章程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莆田学院全名为莆田学院(院校国标码:11498),英文名称为Putian University,是福建省所属的公立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的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898年成立的兴化圣教医院附设护士训练班。学校已经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并被评为福建省A类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学校还荣获了中国侨联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等多个荣誉称号。

第二条 学校有两个校区,紫霄校区位于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紫霄2121号;学园校区位于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

第三条 学校所有普通高考招生专业均为本科层次,且为公立高校办学。

学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城乡规划专业为五年制,其它专业为四年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招生政策,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决策,领导和组织招生工作,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包括执行国家学校招生政策,开展招生改革的调研工作,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并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的各种事务。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的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

邮政编码:351100

电子邮箱:ptxyzsb@126.com

电话:0594—2637164、2615956(传真)

网址:[https://www.ptu.edu.cn](https://www.ptu.edu.cn)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市场需求、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及学科发展等因素拟定年度招生计划,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八条 2024年的具体招生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招生要求

第九条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将不予录取

第十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以及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相关体检标准,具体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其他相关通知执行。

第十一条 助产学专业仅招收女生;英语和商务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考生需参加所在省份组织的英语口试,并且口试成绩合格(没有统一英语口试的省份除外)。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但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对于福建省考生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语成绩不得低于英语总分的60%,以保证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二条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具体选考科目要求及录取规则将依据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没有单独的清真餐厅,所有考生一视同仁,且学校录取非汉语言答卷的考生。

第五章 录取原则与办法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正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将尊重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调档原则和调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档录取

第十七条 普通专业调剂原则:除非考生所在省份有特别规定,一般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调剂,且调剂考生的优先级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考生所有志愿都未能录取,将根据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来决定是否进行调剂。

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将根据各省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艺术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接受考生所在省份艺术专业统考成绩,不会额外组织专业测试。若考生所在省份实施平行志愿投档,我校将按照平行志愿模式进行录取

1. 美术专业

(1)在采用综合分录取省份,考生需同时满足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我校将根据各省艺术专业的综合分折算规则进行录取

(2)在不采用综合分录取省份,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的最低控制线。综合分的计算方式为: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150%。

2. 音乐类专业

(1)同美术录取原则,按综合分或非综合分录取,具体办法依各省规定的具体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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