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本文详细介绍了2024年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章程,包括办学性质、层次、招生计划、录取条件、录取方式、学费标准、奖助学金等方面的信息,希望能够为广大考生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规范性与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全国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层次与性质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性质:公办
学制:三年
主管单位:福建省教育厅
第四条 办学地点
永安校区: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2199号;
福州校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116-1号;
黄历校区:福建省永安市南溪路1753-1号。
第五条 学校介绍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1929年,隶属于福建省教育厅与福建省水利厅联合管理。作为国家级优质高职院校,学校已获得全国水利高职院校的示范称号,并被认定为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学校设有永安、福州、黄历三个校区以及厦门教学基地,占地1741.89亩,开设水利、电力、信息技术、建筑等七大专业学院,涵盖多个领域的专业课程。
学校有着近百年的办学历史,已为社会培养了大量水利、电力等行业专业人才,享有“福建水电人才摇篮”的美誉。校内设有多个产学研合作平台,如清华大学海西水利实践基地、福建省水利科技服务平台等,为社会提供技术支持和人才培养。
学校荣获了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福建省文明学校等多项荣誉,致力于培养技能人才和推动职业教育发展。
第六条 经福建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在全国范围内的招生计划按各省教育考试机构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七条 外语语种不限,但专业教学所用的外语为英语。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2024年招生录取工作,具体事宜由招生就业处处理。
第九条 所有报考考生必须进行体检,确保身体状况符合相关标准(参考教育部、卫生部及全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考生若隐瞒重大疾病,如心脏病、尿毒症等,在入学后发生意外,学校将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报考考生需通过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第十一条 学校将依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各省政策,择优录取考生。福建省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其他省份则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模式。若第一志愿未满,考生会被调剂到其他志愿专业。
第六章 学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一)学费标准:软件技术专业9000元/年,环境艺术设计专业7200元/年,其他专业6000元/年。
(二)住宿费:6人间970元/年(包含空调费用);8人间550元/年(包含空调费用)。
(三)退费政策:
1. 已缴费但未入学者,学费和住宿费按90%退款。
2. 入学未满一个月者,学费和住宿费按80%退款。
3. 入学超过一个月但未满一个学期者,学费和住宿费按50%退款。
4. 入学超过一个学期者,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
5. 若被开除学籍,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
第七章 学历与文凭
第十五条 学生完成学业并符合毕业要求后,将获得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证书,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
第八章 奖助学金及资助
第十六条 学校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多种奖学金,同时建立了助学金制度,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学生可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等途径获得资助。
第九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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