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株洲科技职业学院招生指南
这是2025年株洲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的详细内容,涵盖了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方面的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5年株洲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本国教育法律法规及教育部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办学地点: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南洲大道1366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专科
院校标识码:4143014903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株洲科技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院)简介: 株洲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地处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域,校园规划用地700亩。
学院秉承“共建、共享、共荣”的办学原则和“数字化、平台化、绿色化、国际化”的办学理念,围绕湖南“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和“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的发展目标,对接航空动力、轨道交通两大优势产业及新一代信息技术、大健康等新兴和未来产业,构建由数字技术应用、飞行器技术应用、智慧健康照护、智慧康养、智慧轨道交通等五个专业群组成的特色专业体系。
第六条 学校(院)招生类别:湖南省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中职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有招生计划的外省普通类考生。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 学校(院)2025年拟面向河北、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安徽、福建、湖南、广东10个省(区、市)招生。具体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相关类别,待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确定后,以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学科发展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序号 | 二级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方向) | 招生对象 | 学制 | 学费标准/年 | 备注 |
1 | 人工智能学院 | 510209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文理兼招 | 三年 | 15800元 | |
2 | 510209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鸿蒙技术应用) | 文理兼招 | 三年 | 25800元 | 校企合作 | |
3 | 51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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