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沧州师范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本文整理了2023年沧州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的招生章程,内容涵盖了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考要求、录取规则及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沧州师范学院2023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五、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并达到专业毕业要求后,将由沧州师范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本科学历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将获得沧州师范学院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六、招生计划:本校将面向河北省及部分外省市招生,具体的招生计划按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计划执行。
七、招生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中国画、绘画、艺术设计学、音乐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书法学。
(一)我校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不设性别比例限制。
(二)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相关部门的统一要求执行。
(三)学校遵循国家的加分政策,支持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的加分、优先录取、降分投档政策。
(四)我校将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发布的投档规则,结合各省的相关政策进行录取。
1.河北省
(1)美术类、音乐类(包括声乐和器乐)、舞蹈类等专业将采用河北省的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书法学等专业则使用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招生计划不区分物理科目组合与历史科目组合,统一编制。
(2)美术类、音乐类(含声乐与器乐)、舞蹈类及书法学的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 = 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 +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保留三位小数。
(3)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的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 = 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 +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保留三位小数。
(4)学校遵循河北省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进入档案的考生实行“志愿清优先”原则,并根据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录取。如果有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将按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文化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与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与数学两科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及次高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2.河北省以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
我校认可并采用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艺术类专业的统考(或联考、校际联考)成绩,严格按照各省发布的投档规则进行录取。对进入档案的考生,依据“志愿清优先”原则,从高到低依次排名录取。在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按照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文化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科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进行排名。
(八)录取结果公示: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后,我校将在官网公布录取结果,并提供查询服务。
九、入学资格复查: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入学资格及身体状况进行复查。对于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根据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艺术类专业的学费为每生每年8000元。
(二)住宿费标准:6人间学生公寓为每生每年800元,8人间学生公寓为每生每年500元。
十一、其他未涉及的事项,按照教育部的相关文件执行。若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将以最新政策为准。
十二、招生咨询:
官方网站:http://www.caztc.edu.cn 电子邮箱:czsyzsb@163.com
联系电话:0317—5667735,5667736
传真:0317—5667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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