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海南东方新丝路职业学院录取政策及投档比例
本文整理了2025年海南东方新丝路职业学院的录取政策,内容涵盖了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要求、身体健康标准等方面的具体信息。以下是详细的规定,请参考。如有任何变动,最终以学校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第十五条 招生工作严格遵循教育部的“学校负责,招办(省级)监督”体制,并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进行“阳光招生”。
第十六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则按考生的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如果考生进档但所填专业无法满足要求,且考生服从调剂,则可根据其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调整,前提是未完成招生计划并且符合相应专业的要求。若不服从调剂,则将退档。
第十八条 对于考生的单科成绩不作硬性限制。但在投档分数相近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专业成绩较好、外语成绩较高,或有其他特长加分的考生。如果分数相同,则按照外语、语文、数学成绩的优先顺序进行排序。
第十九条 依据教育部的规定,通常会接受各省(区、市)关于加分或优先录取的政策。在录取过程中,考生的投档成绩将作为主要依据。对于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若生源不足,学校会结合当地政策,适当降低分数线,允许符合条件的政策性降分考生录取。
(一)艺术类专业的成绩采用生源地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只有在专业和文化成绩都达到省控线的情况下,学校会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在进档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若文化成绩也相同,则按外语、语文、数学成绩顺序进行排序。
(二)体育类专业的成绩则使用生源地的体育类统考(联考)成绩。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控线后,学校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也相同,则按外语、语文、数学成绩排序。
第二十二条 高职分类招生的考生,录取规则将依据海南省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将按教育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进行,未通过考核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同时,学校会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招生体检标准。
第二十四条 调档比例将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对于增加分数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学校将予以承认。
第二十五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体检标准进行。
第二十六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将与进档考生逐一确认录取的专业及核实邮寄地址信息。
第二十七条 通知书的发放将在录取结果确认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通过官方渠道公告,包括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网站、海南东方新丝路职业学院官网及学院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发布。同时,学校将邮寄录取通知书给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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