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华南理工大学艺术类招生规则
本文整理了2025年华南理工大学艺术类的录取规则,以下内容源自招生简章,供考生参考。
录取原则
对于达到省级统考总分230分及以上,并且高考文化课成绩满足生源省份艺术类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所选专业,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投档成绩相同,则根据同分排位进行专业安排。
(一)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包含钢琴科目的器乐演奏考试。根据专业要求,乐理、听写、视唱等科目的单科成绩必须达到满分的80%。
(二)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其省级统考的主项乐器须与我校的考核方向一致。对于没有区分主副项的省份,考生必须确保测试乐器与报考专业一致。声乐类考生主项必须为声乐,且唱法须为民族唱法或美声唱法。
(三)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符合我校要求的舞蹈类别考试,舞种包括中国舞、芭蕾舞和现代舞。根据招生要求,女生身高须不低于1.63米,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3米。
设计学类:
(一)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与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必须同时满足我校艺术类录取控制线的要求。
(二)我校设计类专业的录取依据为考生的省级统考成绩。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1. 当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并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合格线时,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各省招生机构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根据同分排位从高到低安排专业。如果省级机构没有提供同分排位,则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相同,则根据专业成绩优先;如果专业成绩也相同,则按照我校招生章程的其他排序规则。
2. 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且不设置志愿级差。当某一专业未满额时,在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符合条件的其他专业。对于不服从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原则上不予录取,除非有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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