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延安大学艺术类招生规则
本文整理了2025年延安大学艺术类招生的相关录取规则,以下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各位考生参考。
第十七条 艺术类考生在专业课统考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上,都需要达到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照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设定的投档规则进行,若同一批次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将依次比较考生的位次、文化课总分及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平行志愿投档批次中,若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通过志愿征集来填补;而在顺序志愿投档批次中,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则会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如果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足,仍可进行征集志愿;若征集后仍未完成计划,剩余的招生名额将转至其他省份完成。
第十九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遵循《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在入学后进行复查。
对于色盲、色弱、单色识别不全、裸眼视力低于4.8以及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的考生,应根据自身情况谨慎选择填报以下专业: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生物科学类、医学类、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等专业;同时,应用心理学、植物保护、园林、环境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学前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油气储运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也需特别注意。
第二十条 学校与延安市共同开展“定向就业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相关专业包括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教育技术学、美术学、音乐学、应用心理学等。此类学生在校期间免学费和住宿费,毕业后将定向到延安市各区县工作。该招生计划面向陕西省生源,设置在提前批次,考生须达到陕西省本科录取控制线即可报考。拟录取的公费师范生需与延安市教育局、人社局及学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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