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方案
本文为大家提供了2025年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的相关章程,涵盖了学校基本情况、招生专业、计划、收费标准以及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为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职单招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四川省2025年高职单招的工作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5年高职单招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国际代码:12970;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办学层次:专科;办学类型:公立;授予学历证书: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办学地点
校本部:四川省遂宁市学府北路1号
龙凤校区: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通港大道299号
安居校区: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安居大道东段8号
射洪校区:四川省遂宁市射洪经开区富民路177号
第六条 本校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自我约束及社会监督机制,严格落实招生“阳光工程”。
第七条 学校设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执行四川省招考委及教育厅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制定并实施我校的高职单招方案。
第八条 我校成立纪检监督小组,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全面监督高职单招的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校的高职单招计划分为普高类和中职类,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高职单招的录取工作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并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
第十一条 学校将执行四川省的加分政策,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对于已投档的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不同专业之间不设置分数级差,若投档成绩相同,将根据四川省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在专业安排时,若考生的第一志愿未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剂至尚未录满的专业。若考生不愿调剂,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因考生自愿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的空缺计划,学校不再补录。
第十四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考生可在2025年4月11日17:00后,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https://www.sceea.cn) 查询自己的投档情况。若拟录取考生决定放弃录取,应在2025年4月13日12:00前,向招生就业处发送退档申请及身份证照片(邮箱:422466101@qq.com,联系电话:0825-2290000,联系人:何老师)。逾期不再处理。
一旦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将不再参与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的考试,也不得更改录取信息。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及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所有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项目必须遵循自愿原则,并不得用于盈利。
第十七条 学生的国家资助政策及标准将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及相关部门的要求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考生录取后,应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如无故未按时报到或请假逾期,将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除非有不可抗力的正当原因。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统一进行新生复查,若复查不合格,将依据招生相关规定处理,严重者可取消入学资格。
通信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学府北路1号
邮政编码:629000
招生咨询电话:0825-2290000
学校官网:http://www.scvtc.edu.cn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s://www.211g.cn/yxk/zszc/gzdz/513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