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单招招生简章
本文为您整理了2025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单招章程,主要包括学校基本情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方面的详细信息,供您参考。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25年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四川省2025年高职单招工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25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层次:专科;办学性质:民办;毕业证书颁发单位:四川城市职业学院;证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办学地点:
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洪河中路351号。
眉山校区:四川省眉山市岷东新区岷东大道南段1号。
第六条 本校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自我约束和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生管理,严格执行“阳光工程”政策。
第七条 学校成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执行四川省招考委和教育厅的相关政策,制定并执行学校的招生方案。
第八条 学校还成立纪检监督小组,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领导,负责全程监督单招的录取工作。
第九条 本校的高职单招计划包括普高类和中职类,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将依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公布信息进行调整。
护理、医学影像技术、药学、医学美容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不接收色弱、色盲考生。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和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色弱、色盲考生应谨慎选择。
学校与新西兰国立联合理工学院合作开设学前教育专业(专业代码670102K),并引进新西兰师资,实施“3+0”和“专业+语言”双重培养模式。学生毕业将获得四川城市职业学院的毕业证书以及新西兰国立联合理工学院的结业证书。该项目的学制为三年,学费为34000元/年,考生可自愿选择继续深造。
第十一条 高职单招的录取工作将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承认四川省的加分政策,录取时依据考生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对于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专业之间不设置分数级差。如遇成绩相同,将依据四川省的高职单招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若考生报考的专业无法满足,将依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来安排。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将被退档。如果考生因为个人原因放弃或被退档,学校不再进行递补。
第十五条 录取时,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进行审查。
第十六条 所有已投档考生若有放弃录取资格的需求,须在4月13日12:00前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详情请参考官网公告。
第十七条 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更换录取专业,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费和住宿费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等部门的相关政策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规定项目收取,确保学生自愿且不盈利。
第十九条 国家教育资助项目和资助标准将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政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被录取的考生需持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的要求和规定时间完成入学手续。未按时报到或无故逾期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入学资格,除非有正当事由。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新生复查,若复查不合格,将根据相关规定处理,甚至取消入学资格。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洪河中路351号,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101
招生咨询电话:028-84683030;028-84683131
学校官方网站:www.scuv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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