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潍坊科技学院高职招生章程
本文主要介绍潍坊科技学院2022年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相关政策,包括学校概况、招生专业、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内容,供考生参考。
潍坊科技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为确保潍坊科技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科技学院2022年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政策制定及招生计划的审批,处理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潍坊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为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日常招生事务,包括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咨询等。
3. 进行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向考生和家长提供学校信息与录取规则;
4. 公正、公平地进行招生录取,处理录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
第十一条 2022年学校计划安排单独招生名额200人,综合评价招生名额200人。招生专业包括:机电一体化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市场营销、应用化工技术、园艺技术。具体的招生计划可通过学校招生网站(http://zs.wfust.edu.cn/)查询。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2022年高职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职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考生,社会考生须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力;高职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的应届毕业生。
第十三条 报考条件:考生需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要求。
第十四条 2022年高职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将通过线下测试进行。单独招生考试时间为2022年2月27日,文化科目测试时间为09:00—10:30,素质测试时间为14:30—15:30。综合评价招生测试时间为2022年2月27日,素质测试时间为14:30—15:30。
第十五条
一. 成绩计算
(一) 单独招生
考试分为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两部分,总分为430分。文化素质考试满分200分,专业技能测试满分230分,成绩以原始分数计算。
1. 文化素质测试。包括语文、数学两科(每科75分),以合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长90分钟;素质测试重点考查综合能力和职业素质,满分50分,考试时长60分钟,主要评估考生的道德品质、团队合作能力、创新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及对专业的理解等。
2. 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由山东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学校认可,按实际成绩计算。
考试分为综合素质评价和素质测试两部分,总分100分。综合素质评价占60%,素质测试占40%。
1. 综合素质评价。学校成立专家组,对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40%)和综合素质档案(占20%)进行评定,具体数据以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据平台为准。
2. 素质测试。采用笔试形式,占40%,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素质,满分100分,考试时长60分钟,考核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团队合作、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理解等。
同分处理原则:若两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单独招生按专业技能、语文、数学、素质测试的顺序依次比较成绩,综合评价则按素质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顺序依次比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单独招生仅设一个专业志愿,综合评价招生设一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专业计划可根据报考情况进行调剂。
单独招生的考生(退役士兵除外)将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专业进行录取,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组成;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专业进行录取,综合成绩由高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素质测试成绩组成。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官网公示,并于2022年4月6日前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3.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经通过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和夏季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
第十六条 新生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必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健康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冒名顶替等情况,将按照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国家及省相关规定,结合办学成本和当地经济情况,制定收费标准。学费退还政策依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提供多种资助措施,如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等,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资助标准由学校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及省级规定执行。
第八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相关规定对其资格进行复查,若发现违规行为将取消其学籍注册。
第二十条 学生按教学计划修满课程并合格,或修满学分,将获得潍坊科技学院颁发的专科学历证书。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奖学金、助学金和特困生救助等方面
1. 学校为本专科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奖学金等,奖学金获得比例为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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