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招生简章
本文为您整理了2024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的招生章程,内容涵盖了办学类型、招生计划、入学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政策及学校地址等,以下是详细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4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并做好学院的招生工作,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法规,并结合教育部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院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中段39号(邮政编码:710109)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六条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安科技大学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
学院秉承西安科技大学六十多年悠久的教育传统,充分利用优质的教学资源和学科优势,注重“产学研结合、产教融合、创新发展”的办学特色,致力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通过强化实践教学、创新创业及校企合作,培养具备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的高素质人才。
学院设有信息与科技工程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新传媒与艺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教育与人文学院五个二级学院,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部、体育部、外语中心等教学单位,涵盖工、管、文、艺多个学科,目前在校学生人数超过11000人。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七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政策的实施,统筹学院的招生事务,决策招生工作中的关键事项。录取期间,学院将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具体的招生工作。
第九条 学院的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招生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条 我院根据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分省分专业的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为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的差异,普通类本科计划将预留不超过学院总计划数的1%,用于调整生源不平衡。
第十二条 我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包括德、智、体、美各方面,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我院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专业安排不设分数级差,实行分数优先录取,若志愿填报不满,按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的政策进行征集志愿录取。我院认可各省招生委员会确认的全国高考加分项目。
第十四条 由于我院仅开设英语作为外语课程,未设置其他非英语语种课程,因此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需重新学习英语,请慎重选择报考。
第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加分或降分规定我院予以认可,但所有的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计入分省分专业的招生计划中。
第十七条 在新高考实施的省份,考生填报的专业类别(组)须符合我院所要求的选考科目。
第十八条 各专业的体检要求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 我院艺术类专业的招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且艺术类专业的录取不限制单科成绩。
2. 艺术类专业使用各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综合考量高考文化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各省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若考生所在省有相关规定,按照省内的标准执行,否则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名。
第三十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专业代码:080901H)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院与新西兰惠灵顿理工学院合作办学。该专业只招收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学制为四年,外方课程占总课程的三分之一。学生完成课程并达到毕业要求后,将分别获得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毕业证书及新西兰惠灵顿理工学院的信息技术学士学位证书。
软件技术(专科专业,专业代码:510203H)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英国卡迪夫城市大学合作举办。该专业学制为三年,外方课程占总课程的三分之一。学生完成课程后,将获得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并可赴卡迪夫城市大学继续深造,获得英国本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院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资助方式,并在新生入学时开设“绿色通道”确保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一、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年3300元。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困难的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贷款,每年不超过16000元。
服兵役学生教育资助:每年最高16000元。
二、学院资助
学院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
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
三等奖学金:800元/年。
学院还设有多种单项奖,如三好学生奖、优秀学生干部奖、自强不息奖、精神文明奖等。
第二十二条 学院将严格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院将依据相关文件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查,未符合条件的考生将按照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完成学业并通过考核,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将获得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第八章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五条 咨询电话:029-81552000, 81552001(传真)
第二十六条 学院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中段39号,邮政编码710109
学院官网:http://www.gaoxinedu.com
招生网址:http://www.gxxyzs.com
第九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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