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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宝鸡中北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7-24 11:36:03

2024年宝鸡中北<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iy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职业</a><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为大家提供的是2024年宝鸡中北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涵盖了学校的办学类型招生计划、报考要求、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学金政策学校地址等重要信息,下面是详细的内容,供各位参考。

宝鸡中北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相关规定,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宝鸡中北职业学院

1. 学校标识码:4161014770

2. 办学形式: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3. 学位层次:高职(专科)

4. 颁发学历证书的单位:宝鸡中北职业学院

5. 证书种类:国家认可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办学地点

1.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蟠龙新区龙翔大道066号

邮政编码:721300

2. 学校官网:https://www.bjzbzyxy.com/

第四条 宝鸡中北职业学院是经陕西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陕西中北铁道教育集团创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集团旗下的院校现有在校生6000余人,教职工超过300人。

第三章 组织结构与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小组下设招生录取组、政策宣传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等五个工作组,各组分别负责招生工作中的具体任务。

第六条 领导小组负责全盘指导招生工作,确定招生政策,执行省教育厅、省考试院的相关规定,决策招生重大事项。

第七条 招生录取组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及省招办的规定,组织并实施学校招生工作。

第八条 其他小组负责招生政策的宣传、纪律监察、后勤保障及安全保卫等工作。

第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部门和考生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正透明,规范有序。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

招生咨询电话:0917-8813666、0917-8813999。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2024年学院高职(专科)专业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地主管部门发布通知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院录取工作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在省市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框架下,依据政策和规定,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估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时,学校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分数相同,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分数依次进行排名。在招生计划允许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且不设分数级差。若考生未能满足专业志愿,将根据其投档成绩体检情况进行专业调剂,直到名额填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

第十三条 所有专业录取时没有其他附加要求,符合生源地照顾政策的考生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加分或降分处理。

第十四条 体检要求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执行。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情况调整专业或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不限,但提醒考生:学院的公共外语课程和相关专业课程仅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学校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和教育厅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七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为学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及学费减免等多种资助方式。新生入学时会开通“绿色通道”,确保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1、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人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人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人每年3300元。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生源地办理贷款,每年不超过16000元。

服役学生教育资助: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2、学院资助

学院奖学金:一等1500元/生·年、二等800元/生·年、三等600元/生·年。

学院助学金:2800元/生·年。

学院勤工助学:学校通过组织勤工助学活动,帮助学生积累社会实践经验,并按规定给予薪酬。

第八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合格者将进行电子注册,获得学籍;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若学校招生政策与生源省份的规定不一致,将以生源省份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涵盖的事项,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的招生法规执行,宝鸡中北职业学院保留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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