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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安培华学院招生计划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7-28 10:06:02

2024年<a href=https://www.211g.cn/tag/xi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西安</a>培华<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汇总了2024年西安培华学院招生章程,涵盖了办学性质、招生层次、招生计划、报考要求、录取政策、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及学校位置等关键信息,详细内容如下,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西安培华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政策,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确保招生过程公正、规范,并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名:西安培华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学历证书颁发单位:西安培华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证书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第四条 学校简介

西安培华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全日制本科院校,专注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位于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西安市,历史悠久。最初创办于1928年,作为陕西女子职业教育的先锋,学校历经多次发展与变革,至2003年升格为全日制本科院校,并更名为西安培华学院。近年来,学校在人才培养、科研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并获批成为西部首家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院校。

第五条 校址: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888号(长安校区),邮政编码710125。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整体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并审议重大事项。委员会成员包括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教务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纪检监察部门等领导。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招生工作,且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西安培华学院2024年将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发布计划为准。

第九条 学校会根据各省的生源情况,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的1%的名额,用于平衡不同省份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招生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政策,按照各省的录取规定进行操作。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学校将按投档分数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若志愿未满,将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征集志愿。

第十二条 我校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所有专业将依据考生的志愿优先安排,且不设男女比例限制。学校认可各省高考加分项目。

第十三条 在执行新高考政策省份,考生的志愿填报需符合我校对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四条 内蒙古自治区将按照专业志愿1:1的比例录取

第十五条 艺术专业招生将遵循教育部的相关要求,录取时不设单科成绩限制。考生在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达到相应分数线后,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六条 体育专业招生按照省级教育考试部门的统考成绩及文化课成绩进行录取学校不组织单独考试

第十七条 所有考生在体检时必须符合教育部及卫生部的相关健康标准,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与复查。

第十八条 录取通知书将按时发放,考生须按规定报到。若有任何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处理。

第十九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将通过西安培华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 如有与省级招生政策不一致的情况,将以考生所在省份政策为准。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将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及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执行收费标准。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报考外语语种没有限制,但所有学生入学后将以英语为第一外语进行教学。

第二十三条 学校未设少数民族专用食堂,请有特殊饮食需求的少数民族考生慎重报考。

第八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校提供多元化的资助方式,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并为经济困难的学生开通“绿色通道”,确保他们顺利入学。

1. 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2800元,特别困难3800元,退役士兵3300元。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最高16000元。

服兵役学生教育资助:每年最高16000元。

2. 学校资助

培华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姜维之奖学金:2000元。

学长奖学金:1000元。

专项奖学金:500-30000元,涵盖学科竞赛、创新创业、考研升学等多类奖项。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实现经济独立并培养实践能力,提供勤工助学机会,按规定发放酬金。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国家陕西省相关教育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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