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榆林学院招生指南
本文整理了2024年榆林学院招生章程,涵盖了办学性质、教育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学金、学校地址等方面的详细信息,以下是相关内容,期望能对各位考生提供帮助。
榆林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保障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榆林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榆林学院,英文名称为“Yulin University”。榆林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涵盖工、管、文、理、农、法等多个学科的省属本科院校。学校为国家转型发展试点院校、国家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试点单位、中国校企协同产学研创新联盟成员单位、陕西省能源化工人才培养基地、陕西省社科普及基地、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并正在推进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学校现有16个二级学院,54个本科专业,并有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全日制在校生约15000人。
第三条 榆林学院为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普通本科生均为全日制学习。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完成课程并满足毕业要求后,学校将授予其榆林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还会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秉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贯彻“阳光招生”政策,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榆林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招生政策、规模、计划的审议与决策,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务。招生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部分教师代表组成。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的常设招生工作机构,负责日常招生事务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计划由教育部批准,并根据各省的招生政策及生源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公平性与生源质量。具体招生计划按各省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为准。
第八条 2024年,榆林学院将在全国部分省市开展招生,具体安排将依据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文件为准。
第九条 学校与榆林市合作实施“定向就业地方公费师范生”计划,招生专业包括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等。该计划面向陕西省考生,计划为提前批次,招生对象为高考总分达到陕西省本科二批控制线的考生。拟录取的考生须与榆林市教育局、人社局及学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第十条 学校为调节生源分布,设置预留计划,数量约为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的1%。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考试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学校负责具体的录取事务。
第十三条 我校对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并且无男女比例限制。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学校认可各省加分政策,并且没有额外的要求。
第十四条 对于普通文理类专业,学校根据考生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若考生的第一志愿无法满足,则会优先考虑其第二志愿,依此类推。如无法满足志愿且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调剂至空余的专业。
第十五条 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份,若某些专业生源不足,学校将参考各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依据专业课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需达到相应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排序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将依据文化课成绩高低进行排名。
第十七条 体育类考生录取依据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若两者均达到省控线,则按照专业课成绩高低录取。
第十八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包括“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与“石油工程”专业。该类专业采用3+1的培养模式,毕业后发放双学位证书。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
第二十条 报考定向榆林市就业的师范生,除了符合高考体检标准外,还需符合陕西省对教师的身体条件要求。
第二十一条 对于职业教育单招本科考生,除了通过学校组织的专业技能考核外,还将按文化课成绩排序,若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外国语言文学类(包括英语、翻译)专业仅接受英语语种考生,其他外语语种的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五章 新生入学与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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