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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招生指南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6-17 09:22:02

2024年<a href=https://www.211g.cn/tag/shando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山东</a>海事<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iy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职业</a><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详细介绍了山东海事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涵盖了办学类型、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学金、学校地址等内容。以下为详细信息,供考生参考。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海事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名: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346

学校地址:山东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科教创新园区智慧南二街1000号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办学层次:全日制专科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五条 学校设有由校长领导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政策计划的制定,并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务。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负责具体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招生事务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

第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将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以及官方网站等途径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估,择优录取

(一)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24年春季和夏季高考报名的考生,其中春季高考的考生必须报考与春季高考所选专业类别相符的专业

(二)报考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2. 身体健康。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3. 对于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考生需符合国家海事局关于海船船员健康的最新规定。

4. 空中乘务与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的身高要求:女生160-175cm,男生170-185cm。体检标准参照民航总局第101号令的相关规定。

(三)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政策及划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遵循“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

1. 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

春季高考录取工作按山东省相关文件执行。

2. 夏季高考招生考试

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该省的投档方式,依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如个别专业出现生源不足,学校可适当调整计划,并将剩余名额调配至其他专业。若考生成绩相同,学校将按照各省规定的录取规则进行操作。

对于未实施综合改革并采用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该省的平行志愿投档政策,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不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学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并根据具体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第一志愿人数不足,学校将按顺序录取后续志愿考生。若考生成绩相同,学校将参考各省招考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部分生源不足的专业学校会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情况进行适当调剂。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3. 山东省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录取,依据教育部、山东招生考试院的相关文件以及《山东海事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执行。

4. 艺术专业的投档原则和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山东招生考试院的相关文件及《山东海事职业学院2024年艺术招生章程》执行。

5. 其他:

(1)征集志愿报考的考生将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2)没有科目成绩要求或加试要求。

(3)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时不设分数级差。

(4)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将按照各省招考院的规定执行。

(5)学校对外语语种不限,提供英语教学。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条 学费标准依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一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多种资助形式,包括奖学金、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学费减免及勤工助学等,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并依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二条 新生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规定组织资格复查,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身体健康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获取报考资格、冒名顶替或其他作弊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证书颁发

学校名称: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证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他

第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处理招生相关事务。对于以“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的个人或机构,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 本章程若与上级政策不符,按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最新规定执行。未尽事项,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海事职业学院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536-5128998 5128996。

网址:www.sdm.net.cn

电子邮箱:shandonghaishi@163.com

通讯地址:山东潍坊市滨海科教创新园区智慧南二街1000号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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