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门职院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了2024年江门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章程,包含了学校的办学类型、层次、招生计划、报考要求、录取政策、学费标准、奖学金政策以及学校地址等详细信息,以下是完整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4年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结构与职能
第五章 录取规定
第六章 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与复查
第八章 学费标准
第九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相关法规,并结合江门职业技术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和综合评价的录取方式。招生工作将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家长、社会及考生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711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潮连校区: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潮连大道6号,邮政编码:529090
新宁学院校区: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沙岗湖科教文化开发区,邮政编码:5292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证书: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学校对所有正式录取并取得学籍的学生,完成规定的课程和教学任务,成绩合格并获得足够学分的,颁发江门职业技术学院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退学的学生可根据情况获得肄业证书或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结构与职能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协调招生中的重大事项,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开透明。
第十二条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是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招生计划的编制、招生宣传、录取工作及日常事务的处理。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还设有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察小组,确保招生全过程的监督。录取期间,还将设置信访组,专门处理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及投诉问题。
第十五条 学校具体的专业招生计划及要求,依据各省(区、市)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 学校与其他高校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例如,大数据与会计专业联合韩山师范学院的财务管理专业、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专业联合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的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等。此类实验班通过高考录取,按照五年的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学生完成高职段的课程并达到要求后,将有机会转入合作院校继续深造,获得本科学历。
第五章 录取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的“学校负责、招生办公室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考生的高考成绩、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时,将根据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线进行分类录取,按普通类和艺体类分科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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