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招生指南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2024年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的招生章程,涵盖了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学金及助学金、学校地址等方面的信息,详细内容如下,供大家参考。
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相关规定,并结合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的招生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方式,招生过程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511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大学东路2号,邮政编码:51045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证书:对于在校期间按要求完成学业的学生,学校将授予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于因退学等原因未完成学业的学生,将根据具体情况提供肄业证书或开具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了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教育部及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招生政策,制定并实施招生章程及细则,确定招生规模与计划,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作为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根据学校招生方案制定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并处理日常招生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还设有由领导及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公正透明。在录取期间,学校还将成立信访组,专人负责处理考生及社会的信访、申诉和投诉事宜。
第十四条 学校的录取批次在广东省为专科批次,其他省份的具体批次请参考各省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学校的各专业招生计划及要求以生源地省份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 学校与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合作开展建筑工程技术与土木工程专业的“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的该项目实验班学生,将与其他专业一起录取,但有独立的招生代码,并单独编班。实验班学生在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并通过考核后,将获得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符合转段要求的学生,将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最终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相关招生政策,以考生的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录取时,学校将按照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普通类与艺体类分数线进行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报考广东省内院校及专业的考生,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必须合格。具体要求请参考当年广东省的招生文件,其他省份按照各省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的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微调招生计划。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检查合格、并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最低分数线的前提下,将依据考生的成绩及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时,学校将依据各省的投档规则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按志愿顺序排列的考生。若有平分情况,优先考虑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课程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及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将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和术科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总分,并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在广东省内,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在省外,考生的合成总分将作为主要依据,若合成总分相同,则依照术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排序。
第二十四条 若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按照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尚有空余名额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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