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指南
本文为大家提供了2024年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的详细信息,涵盖了办学性质、招生计划、录取要求、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方面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各位考生更好地了解学校的招生情况。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部门的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的招生实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评估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并接受学校纪检部门、社会和考生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929
第五条 学校地址:
科教城校区:广州市增城区科教大道142号,邮政编码:511370
广园校区南校区: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48号,邮政编码:510405
广园校区北校区: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511号,邮政编码:510405
海珠校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7号,邮政编码:5103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证书:依据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取得我校学籍并完成教学计划的学生,将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证书上注明学校名称:广州城市职业学院。退学的学生,根据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负责执行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章程及细则,协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招生计划的编制、招生宣传、录取等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招生工作人员需遵守招生纪律,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由领导和纪检部门组成的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在录取期间设立信访组,专人处理考生投诉、申诉等问题。
第十五条 各专业的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 我校与多所高校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包括旅游管理、机电一体化等专业,学生完成高职学段后,可以根据条件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最终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等因素,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按照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分类录取,普通类、艺术类等各类专业将依据相应标准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普通专科类专业的考生,需确保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合格。具体要求依据当年广东省招生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可根据投档规则和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二十一条 学校依据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健康状况、考试成绩以及专业志愿,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综合评定。
第二十二条 普通类专业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则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课程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的录取按照考生的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加权合成后进行排序,若总分相同,则优先录取修习相关基础课程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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