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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指南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7-26 11:00:04

2024年<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ongguo.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中国</a>科<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daxu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大学</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为您整理了2024年中国学院大学招生章程,主要包括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要求、录取标准、收费情况、奖助学金政策学校地址等信息,具体内容如下,供考生参考。

中国学院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中国学院大学

二、学校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湖东路1号,邮政编码:101408

学校北京拥有四个校区,分别是雁栖湖校区、玉泉路校区、中关村校区和奥运村校区。本科生的教学主要在雁栖湖校区或玉泉路校区进行(具体安排学校确定)。专业实践课程安排中国学院及其相关研究所和学院

三、办学层级:本科硕士、博士。

四、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五、招生管理机构:中国学院大学设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校招生工作,包括制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办法以及调整招生计划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负责日常招生事务。

六、招生计划2024年,学校计划北京市、江苏省、陕西省、四川省、河南省、湖南省、云南省、浙江省、山东省、辽宁省、湖北省、福建省和甘肃省等13个省市招收本科生共计422名,同时计划招收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各8名。具体招生计划将依据教育部的最终批准数量为准,并根据各省市的生源情况政策要求进行调整。

具体的专业招生人数及要求,将在教育部审批后的相关省级招生部门发布计划中详细说明。

七、外语语种要求: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外语教学将以英语为主。

八、男女生比例:男女生录取比例不作限制。

九、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相关补充规定,详细要求可参考我校招生信息网的常见问题解答部分(https://admission.ucas.ac.cn/ShowArticle/news/b132a85f-1cfa-455f-9184-bca24413a19b)。

十、录取原则:

1.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达到所在省市本科第一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若为合并批次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则按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2. 通过综合评价方式入围的考生,原则上应填报我校的提前批次。高考成绩公布后,我校将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综合评价测试成绩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计算“综合评价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3. 统考方式报考的考生,我校将在第一批次或本科批次按考生所在省份的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4. 参加国家专项计划(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招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将按照当地省市的要求在专项计划批次进行报名,并根据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5. 学校不设专业录取分数级差。所有考生按投档总分(综合评价招生按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选择专业。如遇投档分数相同,按照各省市的录取规则执行。若无明确规则,则依据各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具体排序顺序视不同省市的政策而定。若所报专业已满,服从调剂的考生可按剩余专业录取,若不服从调剂,则将退档处理。

6. 综合评价录取时,若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相同,将按高考成绩、综合评价测试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

7. 各省级招生部门将按照规定向我校投档,投档比例将依据省市的要求执行。

8. 各省市的具体投档方式将根据省市高招办的安排为准。

9. 我校的招生工作将严格遵循教育部相关政策及本校的招生章程,涉及保送生、综合评价、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招生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以及港澳台侨学生等事项,均按教育部及学校规定执行。

十一、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学年的学费为5500元,住宿费不超过1200元。

十二、奖助学金政策我校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相关资助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学生可根据条件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和学费/住宿费减免等资助。

十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中国学院大学颁发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十四、特别说明:高考改革地区的考生在报考我校时,应遵守相应专业选考科目的要求。

十五、投诉和监督电话:010-69671040(纪委办公室)

010-88256714(招生办公室)

十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老师

电话:010-88256215

邮箱:bz@ucas.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uca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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