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新安职院招生指南
本文整理了2024年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章程,主要包括学校的办学类型、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政策、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为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章 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及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十章 招生咨询与监督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学校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并保障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与《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结合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德智体美劳的全面评估与综合评价,实施择优录取。所有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代码:12325
第五条 学校地址:校本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东路259号,邮政编码518053。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证书:对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业的学生,学校颁发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退学学生会根据实际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有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及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招生政策,制定和实施招生计划及细则,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务。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编制招生计划、组织宣传与录取工作,处理日常招生事务。所有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还设立了考试招生监察小组,由校领导与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录取期间,学校将成立信访组,专门处理考生的信访、申诉与投诉问题。
第十五条 学校的具体招生计划以及各专业的要求以各省(区、市)发布的招生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考生的高考成绩为基础,综合评定德智体美劳的各项指标,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按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和艺体类(美术与设计类)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报考本校专科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成绩必须包含广东省规定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且成绩必须合格。具体要求请参考广东省当年招生文件。
第十九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学校会根据省级招生办公室的投档规则和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若符合学校的录取条件,将根据其成绩、专业志愿和学校的录取标准进行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在普通类专业的分档时,学校会依据省(区、市)的投档规则,在出档后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志愿顺序和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如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将优先录取那些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课程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在艺体类专业的录取中,学校会依据省(区、市)的投档规则,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并优先考虑那些已修习相关专业知识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学校的计算机应用技术、工商企业管理及大数据与会计等专业实施学分互认培养模式。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网站。若在招生过程中出现生源不平衡情况,学校会进行计划调整,确保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平衡。
第二十四条 若考生所有志愿均未被录取,但服从专业调剂,学校会根据考生的总分从高到低进行调剂。若考生未服从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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