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简章
本文为您整理了2024年星海音乐学院的招生章程,涵盖了办学类型、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标准、收费标准、奖学金等相关信息,希望为您的报考提供有用的参考。
星海音乐学院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星海音乐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的标准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招生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及考生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代码:1058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及邮政编码:
大学城校区: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398号,邮政编码:510006
沙河校区(乐器工程系、舞蹈学院):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48号,邮政编码:5105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
第八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证书: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学校将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对于退学的学生,将依据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提供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成员包括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和校友代表。招生委员会负责落实教育部及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招生政策,制定和实施招生计划,管理招生工作,处理招生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为执行机构,负责编制招生计划、组织宣传、实施录取工作以及处理日常招生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考试招生监察小组,由校领导和纪检部门组成,负责对招生过程进行监督,并在录取期间设立专门的信访组,处理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申诉和投诉。
第十四条 我校的“统考+校考”专业,按照本科提前批次进行录取。艺术管理专业则属于普通类本科院校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的具体招生计划和要求将以各生源省(区、市)发布的招生目录为准。计划预留1%的名额,用于平分线相同或生源质量较好的专业。预留名额的录取情况将根据各省的投档情况及录取进展,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决定。最终招生计划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第十六条 为确保招生质量,各专业招生名额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度调整。任何调整都需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作为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我校2024年将不为校考专业(艺术管理专业除外)编制分省计划,而艺术管理专业则会编制分省计划。
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制度,遵守省级招生办公室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确保招生过程的公正与透明。学校将以考生的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综合素质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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