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政法大学招生简章
本文整理了2024年中国政法大学的招生章程,内容涉及办学性质、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以下为详细信息,供同学们参考。
中国政法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提升生源质量,保障考生及学校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性质: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高校,属于“2011计划”与“111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高校。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包括本科及研究生,办学类型为普通高等院校。
第七条 学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标准学制为四年。学校实施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在三至六年内完成学业。
第八条 学校颁发本科学位证书:在规定学制内完成毕业要求的学生,将获得中国政法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 学校成立了招生委员会,负责招生工作的咨询与监督;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决策。
第十一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为常设机构,主要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运作,包括招生前期的调研、招生计划的制定、宣传工作、新生录取及复查等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接受学校纪委和监察部门的监督。纪委和相关部门共同成立监察领导小组,确保招生政策的落实,保障考生及学校的权益。
第十三条 本科招生计划依据学校的发展需求、办学条件、学科建设等因素制定,经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教育部批准。
第十四条 本科招生计划的编制,结合学校发展规模与办学条件,考虑报名人数、考生质量和就业情况,按科学、公平的原则合理分配各省份、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并经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五条 学校将招生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应对生源不平衡和同分考生的情况。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105%。对于不满足所报专业志愿的考生,若服从调剂,学校会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的将被退档。
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若计划未完成,学校将依照各省级招生机构的安排,从高分到低分征集志愿;若仍未完成计划,将调整至生源充足的省份。顺序志愿地区若出现生源不足,学校按规定从非第一志愿考生中进行补录。
第十七条 所有专业均不设区分应届生与往届生的限制。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合格的情况下,学校按照成绩优先、专业志愿顺序原则录取。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优先参考同省排位,若无排位,则依据总分和科目成绩综合排序。
各专业的成绩比较顺序:如经济学、金融工程专业先比较数学,外语,再是语文;法学类专业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其他专业则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
学校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将退档。
第十八条 侦查学专业在提前批次录取,报考该专业的考生无需参加公安院校的政审、体检或面试。
第十九条 招生过程中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条 除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计划外,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的投档成绩进行分专业录取。对于具有多个加分项目的考生,学校只取最高分项,并且加分不超过20分。
第二十一条 法学专业的学生将根据学院安排随机分配,不同法学院使用相同的培养方案。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班)和法学(纪检监察班)有专门的培养方案,学制为四年。
第二十二条 法学(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专业为与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培养的项目,学制四年,学生将在法学院和国际法学院进行学习,符合条件可获得联合学士学位。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若干专业实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体改革内容详见《中国政法大学关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说明(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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