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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赣州师范高专招生简章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6-23 17:36:03

赣州<a href=https://www.211g.cn/tag/shif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师范</a><a href=https://www.211g.cn/tag/gaodo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高等</a>专科<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xiao.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校</a>2024年<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了2024年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主要涵盖了学校的办学类型招生计划、报考要求、录取原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具体内容,希望对考生和家长有所帮助。

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2024年普通专科招生工作顺利开展,切实保障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江西省高招委和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标识码:4136014465)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4.学制:三年

5.学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高校园区

6.学校官网:www.ganzhsz.cn

第三条 我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学生。学生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按规定的学制完成课程,达到毕业要求,学校将颁发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我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

第五条 我校由赣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模式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我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招生章程、年度招生工作计划招生简章招生规模,并根据招生工作实际,处理学校招生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的具体事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设置

第八条 我校根据教育部的年度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在江西省教育厅批准的2024年招生规模内,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学科建设及社会需求,合理编制分省(区、市)招生计划。我校面向全国24个省(区、市)招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公布的为准。

第九条 我校2024年计划招生专业如下:师范专业包括小学语文教育、小学数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包括自闭症儿童教育方向,国际合作办学)、特殊教育、小学科学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非师范专业新闻采编与制作、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统计与大数据分析、统计与会计核算、商务英语、应用日语、跨境电子商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舞蹈表演、运动训练、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书画艺术(书法)、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信息安全技术应用、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统计与大数据分析、软件技术、小学科学教育专业仅招收物理类考生,其他专业无选考科目限制,历史物理类兼招。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我校面向全国招收普通类(包括历史类、物理类及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

第十一条 录取条件依据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发布的相关文件执行。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时,严格按照学校公布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及所报专业志愿进行录取,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名额填满。

第十三条 专业志愿实行平行志愿,专业录取时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若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将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考生的所有志愿未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调剂到同一科类下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

第十四条 艺术专业录取要求:

1.考生必须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规定的最低投档分数线;

2.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区、市)艺术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或获得相应合格证;

3.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将根据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将按照各省(区、市)制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4.若报考的艺术专业已满且考生服从调剂,则会调剂至同一科类下未满的其他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予以退档。

第十五条 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区、市)2024年体育专业的统一考试,并且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需达到各自的合格标准,按体育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对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开放,且录取后不得转专业,转专业规定不适用于此类专业

第十七条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不设口试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九条 新高考改革省(区、市)的选考科目要求将依据各省的最终发布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对享有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考生的身体条件要求,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美术教育、运动训练、体育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

第二十二条 招生工作将在学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接受相关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章 收费与资助

第二十三条 学费标准:师范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艺体类专业)3490元/生/学年;学前教育(含自闭症儿童教育方向,国际合作办学)专业12000元/生/学年;非师范专业5000元/生/学年;艺术专业7200元/生/学年;体育体育教育专业3915元/生/学年,运动训练专业5000元/生/学年。住宿费标准:800元/生/学年(六人间);新生入学体检费:70元/生。

第二十四条 学费和住宿费按学年收取;入学体检费在新生报到时一次性收取。

第二十五条 为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及学费减免等多项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会核实其经济困难情况,并提供不同形式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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