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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招生指南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7-29 16:47:42

2024年<a href=https://www.211g.cn/tag/jiangsu.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江苏</a>财会<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iy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职业</a><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为大家提供了2024年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内容涵盖了报考要求、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方面的详细信息,期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2024年江苏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的招生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江苏财会职业学院

主管部门:江苏省财政厅

学校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春晖路8号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高校

毕业证书: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并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将获得江苏财会职业学院颁发的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学校代码:4132014542

招生省份学校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信息为准。

第四条 学校简介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隶属于江苏省财政厅,是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位于连云港市的花果山西麓,地处“一带一路”交汇点和亚欧大陆桥的东端。作为财会领域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学校致力于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学校秉持“至诚守正”的校训,倡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实干担当”的办学理念,实行“五向五解”的工作方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教育体系。至今,学校已培养了3万余名各类高素质技术型人才,被誉为“江苏财经人才摇篮”。

学校根据财会行业特点和港口经济区的实际需求,持续优化专业结构,开设财务会计、财政税务、经济贸易、工商管理电子商务、新闻出版、计算机等专业,满足了不同考生的需求。

第五条 学校颁发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由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领导。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学工处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

第八条 根据需要,学校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招生工作组,负责招生宣传、咨询等相关工作,并协助招生录取的具体操作。招生工作组的组长由学校指定。

第九条 招生工作将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学校纪委以及第三方监督机构的多方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招生计划将根据学校办学条件、人才培养目标、各省高考人数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并在省级招生部门审核后公布招生专业及其具体信息将由各省的招生主管部门确认。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录取时,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的要求,确定提档比例,原则上为1:1。

第十二条 只要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考条件,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十三条 录取新生将按照教育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体检,男女比例没有特别要求。

第十四条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以及各省的相关招生要求,按德、智、体、美、劳等综合素质进行录取,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进行操作。

第十五条 对于符合条件的加分政策,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将依据高考改革方案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若平行志愿的考生数量不足,学校将根据各省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录。

第十八条 录取方法

(一) 在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校将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按第一志愿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当投档分数相同时,将根据首选科目的要求,依次按照各科单科成绩排序。

若首选科目成绩相同,将根据第二志愿进行调剂。

(二) 在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同样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同样,若考生的首选科目成绩相同,将依次根据各科单科成绩进行排序。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将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我校的学费标准为:文科专业4700元/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住宿费为1000元/年。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未通过复查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奖学金与助学金设置

(一)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

(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300-4300元,用于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

(四)校内奖学金按学校的奖学金评定办法进行评定。

(五)学校还设有勤工助学、残疾学生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

(六)助学贷款: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向当地教育局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可贷16000元。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春晖路8号

邮政编码:222061

招生热线:0518-85899706,85899773,85471566

联系人:张老师、耿老师、李老师

微信公众号:jsckzyxygw

官方网站:http://www.jscfa.edu.cn

招生邮箱:jsckzsb@163.com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发布,若其他媒体发布的内容有误,最终以我校正式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与以前的招生政策如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遇法律法规变化,按照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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