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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6-04 11: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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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a href=https://www.211g.cn/tag/jiangsu.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江苏</a><a href=https://www.211g.cn/tag/chengshi.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城市</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iy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职业</a><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整理了2024年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涵盖了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内容,以下为具体信息,供大家参考。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规范招生流程,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相关招生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校代码:4132014000,具体的招生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发布为准。

学校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99号,办学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古平岗35-1号(定淮门东校区);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32号(应天校区)。

第四条 学校简介: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位于南京市主城区,是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立高等院校,学校拥有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环境生态学院设计学院艺术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

第五条 学校颁发学历的名称为: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对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学校将颁发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第七条 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招生工作处负责。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在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建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相关地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招生小组的组长由学校任命。

第九条 学校实行多层次的监督机制,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内部以及第三方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在透明、公正的环境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文件精神和学校的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各省高考人数、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制定每个省份招生计划。具体的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发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学校将严格遵循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特殊专业体检要求。录取新生的性别比例没有特别要求。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艺术专业采用生源所在地的艺术类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的录取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确保按公平、公正的原则录取考生,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的加分政策

第十六条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市)中,将按照科目类(如历史类、物理类)进行录取。其他省(市)将按照各自的高考录取方案进行操作。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具体调档比例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若生源不足,将根据规定采取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等措施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江苏省内的考生采用平行院校志愿的方式进行录取,具体执行江苏省教育考试发布招生录取办法。江苏省外的考生则根据当地的投档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江苏省的考生将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分配专业。若考生成绩相同,将根据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多个因素,确定录取顺序。

第二十条 我校的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将仅安排英语和日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将向经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的考生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学校按学年收费,具体收费标准为:

文科专业:4700元/年,

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

农林类专业:2200元/年,

美术类及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6800元/年。

第二十三条 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800~1200元(具体标准依据省物价和教育部门的文件)。若住宿费有变动,具体收费标准将以相关政府文件为准。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需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学校奖学金;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对于贫困生或社会优抚对象家庭的学生,学校提供困难补助,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

邮政编码:210036

招生咨询电话:025-86265382

传真:025-86265382

学校网址:http://www.jscvc.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jscvc.cn/

招生监督电话:025-86265341

招生监督邮箱:jijian@jsou.cn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jscvczb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招生网站公开发布,若有媒体转载内容错误,以学校发布的完整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 若学校以往的招生政策与本章程不符,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即刻废止。如遇国家政策或法规变化,学校将根据新的规定调整。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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